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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黑社会组织“撑伞”的文化局长:收取酬劳、拉拢政治资源

澎湃新闻记者 蒋子文
2019-05-31 18:0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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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纪委监委披露了一起典型“保护伞”案件的具体涉案案情。

5月31日,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刊发了一篇题为《为黑恶势力经营“关系”的“文化局局长”》的文章,披露了已于今年3月被移送司法机关的包头市文化局原局长洪涛为黑社会集团组织“撑伞”的情节。

文章称,洪涛于2003年至2013年任包头市文化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与包头市黑社会集团组织头目郭某某及其骨干成员张某某沆瀣一气,利用手中的权利和人脉资源大搞权钱交易,在纸醉金迷中甘于被“围猎”,为郭某某为首的黑社会集团组织“撑伞”助威。

2009年,洪涛利用职务便利,为黑社会组织骨干成员张某某承揽包头市某区影院改造工程项目,从中收受张某某送予的楼房两套,经鉴定价值170.45万元人民币;2016年11月起洪涛在郭某某经营的包头市某酒店担任总经理,收取“酬劳”,为其拉拢政治资源。

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指出,洪涛的行为,滋养了以郭某某为首的黑社会集团组织存在、发展的气候和土壤,助长了黑恶势力为非作歹的嚣张气焰。其完全丧失理想信念,思想上蜕化,行为上放纵,在追逐金钱物欲的路上越走越远,成为了黑社会组织集团的“保护伞”,终究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

2018年10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监委指定乌兰浩特市监委对原包头市文化局党委书记、局长洪涛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2019年3月27日,经包头市委批准,已退休一年的包头市文化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洪涛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月28日,包头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了查处洪涛的官方通报。

通报称,经查,洪涛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兼职取酬;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成员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款,涉嫌贪污罪;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包头市纪委监委认为,洪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利欲熏心,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包头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包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洪涛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责任编辑:王俊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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