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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推进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配套制定“两表一流程”

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2019-06-04 17:5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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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已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山西朔州市已经起草了当地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并配套制定了“两表一流程”。根据近期各地公开报道,朔州市已在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的工作上走在前列。

据朔州市委组织部网站6月4日消息,6月1日,根据山西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推行工作安排,朔州市委组织部组织召开《朔州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研讨会,会议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刘玉峰同志主持,部分县(市、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参会。

报道称,会前,市委组织部根据全国、全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业务培训会议要求和《山西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结合朔州市实际,起草了《朔州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配套制定了“两表一流程”,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职数核定比例一览表》、《朔州市市级机关(单位)公务员职级职数核定表》、《朔州市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流程》。

报道还提到,会上,参会同志围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明确了工作原则,细化了工作要点,为朔州市全面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市委组织部将尽快作出部署,对市、县(市、区)有关负责同志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准备、有序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各项任务。

据《山西日报》此前报道,5月24日,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主持召开十一届省委第120次常委会议,传达全国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座谈会精神、全国公务员工作暨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座谈会精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审议通过《山西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

会议指出,党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了有力制度保证。要认真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干部工作提出的重大要求,落实好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扩大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等新部署。要把干部任用条例贯彻于干部选、育、管、用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办法选人用人,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提升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要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为主线,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全面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的过程,成为激发干部队伍动力活力的过程。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提到,对于基层公务员普遍关注的“晋升难”等问题,《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在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职级确定与升降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例如,在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以及县(市、区、旗)、乡镇机关中,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职数按照相同的比例核定,即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在公务员晋升职级上,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如: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责任编辑:王俊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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