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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卫健委答澎湃:医保支付DRG付费改革可控制医疗费增长

澎湃新闻记者 胡丹萍 发自安徽铜陵
2019-06-26 14:4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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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的探索中,福建省在两年前就率先开展按病种收付费,走在了前面。今年6月初,包括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等4个部委发布通知,确定北京、天津、上海等30个城市作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

福建省在DRG付费的改革中有哪些经验可以借鉴?6月26日,国家卫健委在安徽铜陵举行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典型经验发布会,在发布会上,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副巡视员杨闽红对澎湃新闻的提问进行了解答。

杨闽红表示,福建省在推进按病种收付费改革的过程中做了很多的探索,从选择部分公立医院试点,到以地市为单位试点,再到全省全面推开的步骤来实施的。“我们在总结几年前在一些县市开展按单病种付费的经验基础上,2017年,以三明市整个地市为单位开展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即C-DRG的收付费,一共有796组。”杨闽红表示,经过一年的试点,2018年在全省全面推进。从三明市的试点情况来看,确实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覆盖的出院病人数达到67%左右,也就是说大部分的病人都可以用病种来收费和结算。

杨闽红认为这种收付费方式改革,医保资金付多少,个人付多少,标准明确。入院病人只要进入到这个病种组别,就可以清楚地知道医疗费用多少。三明市的探索,应该说对我们在全省进一步扩大应用提供了非常好的经验借鉴。

在三明市之外,福建又选择了三个大型三甲医院进行试点,有省属的协和医院和福州市第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推行C-DRG试点工作。

总的来看,按病种收付费改革,确定医院向患者收费和医保支付的“双标准”,这个做法能够让患者明白就医负担。杨闽红表示,最重要的还可以激发医院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福建省各地都在学习借鉴三明的做法,目前全省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数已达到700个以上。

杨闽红认为,从福建省的实践来看,按病种收付费和实施C-DRG改革,确实能够起到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同时又能调动医疗机构控制费用的积极性,减轻患者负担和明白就医等多方共赢的结果,目前改革进展总体比较顺利。

在改革探索的过程中,有另外一个问题需要关注,就是要避免出现医疗不足的问题。“原来我们按项目收付费,更多的是担心‘看病贵’,担心会出现过度医疗的现象,而通过开展按病种收付费或者C-DRG改革,需要避免出现医疗不足的问题。”杨闽红表示,福建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通过处方点评、规范临床路径管理等措施,把医疗不足的可能影响降到最低,兼顾好医疗质量和医疗费用。

    责任编辑:蒋晨锐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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