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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晓群︱五行占:草妖之失秉之明

俞晓群
2019-07-05 15:49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书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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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汉志在视之不明名下,有草妖一项,所谓“诛不行则霜不杀草,繇臣下则杀不以时,故有草妖。凡妖,貌则以服,言则以诗,听则以声。视则以色者,五色物之大分也,在于眚祥,故圣人以为草妖,失秉之明者也。”前文已记《汉书》《后汉书》《晋书》《宋书》草妖故事,本文续记《晋书》及《宋书》草妖故事如下:

其一,吴孙皓天玺元年,吴郡临平湖自汉末秽塞,是时一夕忽开除无草。长老相传:此湖塞,天下乱;此湖开,天下平。吴寻亡而九服为一。

其二,天纪三年八月,建鄴有鬼目菜于工黄狗家生,依缘枣树,长丈余,茎广四寸,厚二分。又有荬菜生工吴平家,高四尺,如枇杷形,上圆,径一尺八寸,茎广五寸,两边生叶,绿色。东观案图,名鬼目作芝草,荬菜作平虑,遂以狗为侍芝郎,平为平虑郎,皆银印青绶。干宝曰:明年平吴,王浚止船正得平渚,姓名显然,指事之征也。黄狗者,吴以土运承汉,故初有黄龙之瑞。及其季年,而有鬼目之妖托黄狗之家。黄称不改,而贵贱大殊,天道精微之应敢也。

其三,惠帝元康二年春,巴西郡界竹生花,紫色,结实如麦,外皮青,中赤白,味甘。

其四,元康九年六月庚子,有桑生东宫西厢,日长尺余,甲辰枯死。此与殷太戊同妖,太子不能悟,故至废戮也。班固称“野木生朝而暴长,小人将暴居大臣之位,危国亡家之象,朝将为墟也。”是后孙秀、张林用事,遂至大乱。

其五,永康元年四月,立皇孙臧为皇太孙。五月甲子,就东宫,桑又生于西厢。明年,赵王伦篡位,鸩杀臧,此与愍怀同妖也。是月,壮武国有桑化为柏,而张华遇害。壮武,华之封邑也。

其六,孝怀帝永嘉二年冬,项县桑树有声如解材,人谓之桑树哭。案刘向说,“桑者丧也”,又为哭声,不祥之甚。是时京师虚弱,胡寇交侵,东海王越无卫国之心,四年冬季而南出,五年春薨于此城。石勒邀其众,围而射之,王公以下至众庶,死者十余万人。又剖越棺,焚其尸。是败也,中原无所请命,洛京亦寻覆没,桑哭之应也。

其七,六年五月,无锡县有四株茱萸树,相樛而生,状若连理。先是,郭景纯筮延陵蝘鼠,遇《临》之《益》,曰:“后当复有妖树生,若瑞而非,辛螫之木也,傥有此,东西数百里必有作逆者。”及此木生,其后徐馥果作乱,亦草妖也。郭又以为“木不曲直”。其七月,豫章郡有樟树久枯,是月忽更荣茂,与汉昌邑枯社复生同占。是怀愍沦陷之征,元帝中兴之应也。

其八,明帝太宁元年九月,会稽剡县木生如人面。是后王敦称兵作逆,祸败无成。昔汉哀成之世并有此妖,而人貌备具,故春祸亦大。今此但如人面而已,故其变也轻矣。

其九,成帝咸和六年五月癸亥,曲阿有柳树枯倒六载,是日忽复起生,至九年五月甲戌,吴县吴雄家有死榆树,是日因风雨起生,与汉上林断柳起生同象。初,康帝为吴王,于时虽改封琅邪,而犹食吴郡为邑,是帝越正体飨国之象也。曲阿先亦吴地,象见吴邑雄之舍,又天意乎!

    责任编辑:彭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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