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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堆里的小丑:《庄子》的“真实假装”

汉斯-格奥尔格·梅勒、德安博
2019-07-04 13:34
来源:《游心之路:〈庄子〉与现代西方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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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游心之路:〈庄子〉与现代西方哲学》将《庄子》与康德、黑格尔、弗洛伊德等西方思想流派作比较,挑战性地重读《庄子》,阐明了《庄子》中的讽刺批判性、身心治疗、幽默的哲学意义,以及庄子对儒家主流价值观的批判。从个人层面看,如何理解真诚,如何扮演社会角色,如何寻求真我,《庄子》为我们开辟了一条反主流的游心之路。本文摘编自该书导言部分,由澎湃新闻经“未读”授权发布。

为了更好地阐述对《庄子》哲学的理解,我们在本书中引入了“真实假装”(genuine pretending)这一概念。其实,这不是什么新创的概念,任博克在一篇短文《作为哲学家的庄子》(Zhuangzi as Philosopher)中使用过一个比喻——“百搭牌”(wild card)。我们所说的概念就与这一比喻有关,不过,两者也有所区别。我们认为,“真实假装者”不等于一般意义上的“百搭牌”,具体而言,它更像扑克牌里的那张“小丑牌”(joker card)。

按照任博克的比喻来理解,《庄子》其实是将人生(以“道”的角度)看作一场十分荒诞的扑克游戏:人人都要参与其中,却不知游戏的目的与规则。由于不知道游戏规则与最佳玩法,人们会针对这场游戏提出各种主张,继而引发对抗、冲突,产生矛盾。每张纸牌的价值都有争议,因此这场游戏——无规则的游戏——其实隐含着一场“元游戏”(metagame),即需要有人去制定游戏规则。这时,就出现了两种玩家。第一种注重游戏规则,沉迷于解释某几张牌的价值,坚信自己知道规则是什么,而且应该是什么,并开始为某些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公开辩护,想让人人采纳、遵从他们的规则与观点。自然,他们这种玩法会赢得一批玩家的支持。但是,这样又会涌现出类似的、信奉其他“规则与价值”的玩家,他们会主张建立新规则,修改旧规则,重新谈判规则,抗议甚至故意打破既有的规则,没完没了。还有第二种玩家,他们(由衷地)认为,游戏的规则完全是偶然的、随机的。这类人反对遵从这样那样的规则,也不会要求改变或对抗所有规则。正相反,他们偷偷地往牌堆里掺入了一张新牌——“百搭牌”。这大致就是任博克的观点。也就是说,发明“百搭牌”的玩家与信奉“规则与价值”的玩家不同,后者会尝试“通过表象看本质”,进而找到游戏的基本规则和价值,一劳永逸地解决游戏中的一切矛盾。而“百搭牌”玩家则认为,“矛盾”本身就是游戏的一部分,或者说,“矛盾”就是“表象”本身。因此,这些“百搭牌”的玩家,不会对任何价值或规则提出个人主张,也不会为了合理化这些价值与规则而寻找理由。通过掺入“百搭牌”来使得游戏顺利进行,他们在无意中给了游戏一个明确的结论,即这种牌代表永远存在的开放性与偶然性,而这正是游戏的核心所在。开放性与偶然性,构成了这场游戏中“留白、虚无”的部分,以此为基点,游戏才得以运行不息。这种新的“百搭牌”与其他牌不同,不同之处在于,它是唯一一张可以变成其他牌的牌。如此一来,这张牌就在游戏内外实现了一种道家式的“零视角”(zero perspective),可以游戏般地在其中扮演任意的牌面点数,但它本身其实没有任何牌面上的价值。

任博克指出,“就像所有比喻都会在某一处无法适用一样,‘百搭牌’的比喻也终会失效”。确实,但在我们摒弃这一概念,转而讨论《庄子》里具体的比喻与寓言之前,我们还可以就此再做一些深入探讨(当然,这些比喻和寓言也终会失效)。我们在“真实假装”这一概念中运用了苏格拉底的“矛盾修辞法”(oxymoron),而“百搭牌”的概念,很好地说明了我们使用这种方法的初衷。也就是说,某物或某人一方面假装成不是它(他/她)的角色,另一方面,由于从一开始它(他/她)就没有本真,因此它(他/她)其实没有做出任何虚假、虚伪或偏离其本真的行动。其实,“百搭牌”在游戏中的真实价值在于,因为它不是(也不可能是)以其自身的价值来衡量的,它就能被当成任意一张牌打出来。正因它没有固定的身份,或者说没有特定的点数,它就可以完全地展现为、假设成为或者“假装”成为它应该成为或想成为的牌。这张牌一直在“真实地”扮演自己的角色,但从其“本真”来看,它却从没有成为它自己。

“真实假装”是确实存在的,但没有起到决定作用,它既没有违背某种身份,也没有建立某种身份。无论是“百搭牌”还是“真实假装者”,都是在不丧失本体身份的情况下,短暂地成了它们的角色。“百搭牌”不会被其扮演的角色所沾染,而会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再次回到牌堆里,不带一丝痕迹。与任博克提出的“百搭牌”类似,我们提出的“真实假装”理念,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新的游戏模式,即所谓“存在主义的游戏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就像孩子们玩的角色扮演游戏,目的不是出于自私而欺骗或自欺,也不是为了使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正相反,这种角色扮演游戏中的种种可能与变化,都是暂时或像实验般去实现、经历或者参与其中的——全程不会出现任何现实的承诺和保证。

假如戴维·帕莱特(David Parlett)所著的《纸牌游戏辞典》(A Dictionary of Card Games)所给出的定义无误,那么这种特殊的“百搭牌”才刚刚登上历史舞台没多久——“小丑牌”是在1860年前后才被引入扑克牌体系的。但我们认为,从哲学角度看,小丑牌可能有个能追溯到近两千年前的祖先。扑克牌中“小丑”的形象可能源于中世纪的弄臣(jester)或愚人(fool),这些人物被印在没有具体形象的“百搭牌”上,以便与其他牌有所区别——这是一种奇怪的、极力避免混淆的区别行为。另外,最吸引我们的是,这张牌带有幽默、滑稽的特征。幽默,通常源于某种不协调,一种期待中的反转,也源于某种东西被消解。它具有一种同时能释放身心、令人备感轻松的综合作用。在这场荒谬的纸牌游戏里,小丑牌就起到了这样的幽默作用。在生活中,小丑能让我们面对世界和自身哈哈大笑,而在游戏中,小丑则代表了一种绝对的偶然性,使参与者通过玩游戏增进了友谊——我们通常认为抽到小丑牌是非常幸运的。但讽刺的是,有时它确实是我们最后的王牌。用存在主义的说法,小丑牌不是在助长我们的“焦虑与悲伤”(这里借用了克尔凯郭尔和马丁·海德格尔的话语,他俩应该会成为庄子精神上的伙伴),而是带给我们欢笑,让我们感到愉悦。如果失去小丑牌,游戏会变得更加沉闷无聊,接下来甚至会令人无法忍受。当然,小丑牌无法拯救我们,只能令我们保持愉悦,继续完成游戏。我们还能对它要求什么呢?

我们认为幽默很重要,无论是理解小丑牌的作用,还是理解《庄子》的哲学思想,或者理解“真实假装”这一哲学概念,皆是如此。这就是为什么在本书中,关于幽默哲学的章节被安排在“真实假装的生活艺术”一章之前,请牢记这一次序。话虽如此,“真实假装”这一概念本身也可以用一种“冷静客观”的方式来理解。就像对小丑牌而言,当分离出“小丑”这一幽默要素之后,就会转变为一种“冷静客观”的形式,即“百搭牌”。同样,“真实假装”也可以从其幽默之中抽象、分离出来,从而被类比地想象为一种“百搭牌”的形象。不过,通过具体的人类经验,也可以说明什么是“真实假装”:当观看电影或戏剧时,我们的感情会被激发,进入一种假装的真情实感,我们感受到的快乐、悲伤或愤怒,这时是真实、确切的,常常伴随着即刻的、非自愿的身体反应,例如脉搏变快、发出笑声、出汗或流泪……这些感觉和相应的生理反应,都不是我们伪造的,都是真实的。但同时,它们也不是属于个人的——严格而言,我们在这段时间里感受到的快乐和愤怒,不是真正属于我们的。这些感觉不是我们自己的,我们仅仅是通过这种方式去体验。在影剧院里,我们游戏般地体验快乐或悲伤(大概就像孩子们的扮演游戏),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只是假装出高兴或悲伤。一旦演出结束,这些情绪就随之平复了,我们会把这些感觉彻底抛诸脑后。这种体验并不会继续困扰我们,或者说,就像亚里士多德认为的,这种体验不是为了使我们充满情绪,而是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宣泄渠道——它是一种释放或清空情绪的形式,事实上,它净空了我们的情感容器中的残留物。假如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正确,那么这个例子不仅说明了“真实假装”是一种普遍的存在,还证明了它对保持心理健康至关重要。

《庄子》中最著名的寓言,即第二篇《齐物论》篇末的“庄周梦蝶”,也很好地阐释了这种“真实假装”的状态。这个故事的核心在于:在梦中,蝴蝶处于“不知周”的状态,也就是说,蝴蝶无法感知到做梦者庄周。只有蝴蝶在认知上完全与庄周脱节、分离,才能充分享受自由自在的翩飞体验,就像道家所说的“自在逍遥”。梦中的情感或者梦中的体验——就像坐在影剧院里——也可能是非常强烈的、真实的,以至于生理上也会确切地有所反应,比如做了春梦,就可能会真的梦遗。同时,做梦的人仅仅扮演了他/她在梦中的角色,但梦中的角色本质而言并不是他/她自身。一旦我们醒来,梦中的存在往往会转瞬即逝,最终被永远遗忘——在精神分析学盛行之前,人们通常都会忽略、遗忘梦境。在此,我们不打算对“庄周梦蝶”进行过深的探讨,仅希望借此说明“真实假装”正是这一寓言的核心主题之一。梦中的蝴蝶,同时展现了真正的现实性(actuality)和非本真(nonauthenticity),它说明了彻底、根本的变化状态,还有存在上的偶然性。再次强调,在这则寓言中,“梦蝶”所展现的这种非本真,绝不是一种丧失自我身份(identity)的体验,也不是一种记忆缺失式的病态,它反而是一种极度幸福、有益健康的良好状态。我们将在本书中试图阐明,像“梦蝶”这样有益健康却又不协调的“真实假装”状态,在《庄子》中被概括为“真”,我们将其英译为“zhenuineness”。

对“百搭牌”概念修正之后,我们认为这种牌是对正在进行的“人生游戏”的一种回应。同样,“真实假装”这一哲学概念也不是毫无根据的。它是一种哲学态度,需要在某种哲学话语中产生,并对这种话语做出回应,使其自身符合哲学语境。在《庄子》中得以发展的“真实假装”哲学,显然有其相应的历史基础。普遍认为,针对当时与道家对立的哲学流派,《庄子》表达了一些批评或反思,有的明确,有的含蓄。其中最重要的是,《庄子》所针对的是我们现在所谓的“儒家”传统,或者一些学者所说的“儒学”传统。中国古代哲学史上的一些著名人物,如孔子、列子和惠施,在《庄子》的故事和对话中都曾出现,成为被嘲笑或被揭露的对象。《庄子》的最后一篇《天下》,虽为最末,但同样重要,因为它实际上建构了中国第一部哲学思想史,为《庄子》文本确定了历史坐标。因此,我们认为,最好的办法,是以一种“黑格尔式”的方式来定位《庄子》,葛瑞汉(Angus Charles Graham)的《论道者》(Disputers of the Dao)一书就建立了这样的历史框架。

近几十年来,郭店和马王堆都有考古发现。在这些出土文献的支持下,我们可以合理推测:无论是从口头传播来看,还是从书写文本来看,《道德经》的出现都要早于我们今天所知的《庄子》文本。我们分析了《庄子》的许多篇章(比如关于“浑沌”的部分),结果显示,《庄子》常会借用《道德经》中的意象和相关的哲学思想。因此,《庄子》的某些文本,可以被理解为阐释和论述了《道德经》的部分片段。尤其是《庄子》利用《道德经》中的反儒家原则,质疑了与儒家文本或人物相关的哲学词汇——比如“德”之类的概念(权力、效力、美德、健全)是否有效,继而扭曲、逆转、颠覆了这一概念体系。《庄子》中对孔子见老子对话的虚构描写,就展现了其文本与儒家思想之间的关系。最典型的是,带有强烈幽默感的《庄子》“解构”了当时一系列主流哲学概念,这些概念涵盖了本体论、认识论层面,甚至(或许是最重要的)伦理道德层面。

我们认为应该这样理解“真实假装”的概念:它是在一个辩证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其中有古代儒家思想和语言的参与(不是唯一的,却是最关键的影响因素)。因此我们不认为《庄子》中出现的儒家概念就是对儒家思想正确、完整或连贯的表述——无论它是什么,即便是对《论语》中孔子哲学的描述也不够准确。关于《庄子》中对儒家思想的表述,我们不打算为其真实性做出辩护,或者去评估它们是否“准确”。我们真正感兴趣的是,《庄子》是通过什么方式使它自身与其所描述的儒家区分开的。尽管在《庄子》的不同篇章中对孔子的描述有所不同,但通常,它要么批判性地使自身远离文中所体现的儒家内容,要么使孔子的性格与常见的状况相反。按照我们的理解,《庄子》的哲学源于对儒家思想批判性的(往往也是幽默的)评价,这是有历史根据的。早在汉代,人们对《庄子》最初的接受就反映了这一点——《史记》中对庄周的简短评论就指出,他是“以诋訾孔子之徒,以明老子之术”且“剽剥儒墨”。从这段罕见的早期评论看,庄子在当时似乎确实被视为反儒家的“异端”。他也似乎是站在反儒家的基础上,作为老子思想的实践者,形成了自己的道家哲学“品牌”。我们对《庄子》道家哲学的解读,正是以《史记》的这一评价为依据的。

有人认为,《庄子》哲学可以被解读成一种兼容了“优化版”儒家学说的哲学,它剥去了对儒家“坏”的滥用,仅保留了“好”的特质。这种调和的观点,如今可以在陈鼓应或杨儒宾的著作中找到[何乏笔(Fabian Heubel)则对此做了一种批判性分析],这也许确实是一种合理有效的观点。我们在这里承认《庄子》对儒家或孔子的批判态度,不是为了否认这种观点。实际上,我们的目的不是要挖掘道家和儒家思想的共同点,而是要探索一种可能的解释,我们认为,这种可能的解释是《庄子》中的道家所特有的。

从道家的角度看,强加社会分化、推行等级制度、将人际关系制度化,通过这些措施来促进文明进程的行为,就像儒家文献所推崇并以模范著称的那样,是一种“伪”的行为(《道德经》第18章),从字面上看就是“人为”的行为。换言之,它们天生就是人为的,或者用现代话语来说,这属于社会建构。从道家角度来看,儒家伦理是极其矛盾的,或者用另一个现代术语来说,它建立在一个巨大的“双重约束”之上,其目的是对本质社会的强制约束,却被理解为源于自然或出于个人意愿的事物,从而进行了一种后验的验证。已经产生的外部事物,被认为应该尽量去符合并建立在人的内在基础之上,就像一句代表性的儒家格言“内圣外王”所要求的那样。值得注意的是,这句格言最早是在《庄子·天下》中出现的,后来却成为儒家理想人格修养的模范。这句话认为,个人社会角色的道德巅峰——“王道”——是建立在个人的德行或“圣人境界”基础上的。或者,借孟子那段著名的生动比喻(见《孟子·公孙丑上》)来说,人在社会层面上的杰出道德成就,应该是从其真正的内在本质中“萌芽”的。因此,这是要求人人都真诚地发挥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并以一种所谓“天生就有”的本体身份满足道德期望。根据《中庸》中最关键的一段话来看,虽然从一开始,自然或世界的道就被认为是“诚”,但是,人类被挑选出来,其任务却是使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符合“诚”的,即“人之道”:“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我们认为,《庄子》是在拒绝儒家这种不可能完成的“绝对律令”——使得一开始就不“诚”的事物符合“诚”。《庄子》没有简单地服从儒家的“游戏方针”,而是在牌堆中掺入了一张小丑牌,即“真实假装者”。

《游心之路:〈庄子〉与现代西方哲学》,[德]汉斯-格奥尔格·梅勒、[美]德安博著,郭鼎玮译,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9年6月。
    责任编辑:方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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