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天桥警方破获“7.20”系列电动车盗窃案

2019-07-31 18:2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停车落锁,这是基本的生活常识。可是,少数疏忽大意的车主短时间离开时,不锁车不拔钥匙,导致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被窃贼“骑”走。天桥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7.20”系列盗窃电动自行车案。

2019年7月20日11时许,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制锦市派出所接周女士报警,称其电动自行车被盗。当天上午10时许,周女士骑电动自行车到天桥区顺河东街某泉眼处取水,周女士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取水处附近没有拔下车钥匙就忙着去取水,大约5分钟之后周女士发现电动车被盗。

接到报警后,天桥公安分局制锦市派出所会同刑警大队一中队、便衣侦查中队开展调查工作。办案民警通过调阅案发现场附近监控录像确认盗窃电动自行车的嫌疑人系一名中年男子。办案民警兵分两路,走访调查和巡逻守候同时进行。7月23日10时许,该男子再次出现在泉眼取水处伺机作案时,被早已守候在此的民警当场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宁某(男,45岁,山东省鄄城县人)对其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宁某交代,今年4月份,其因盗窃电动自行车被青岛警方行政拘留15日。6月份来到济南后,不思悔改的宁某又“重操旧业”。在来济的这段时间,宁某共盗窃电动自行车六辆。
受害人的疏忽大意让宁某有机可乘并屡屡得手。据宁某交代,其盗窃的六辆电动自行车,均是车主停放车辆后短时间离开而没有拔钥匙,于是宁某就“骑”车迅速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宁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天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天桥警方友情提醒

天桥警方安全防范小贴士:停车不随意,最好放车场。人离车落锁,钥匙莫忘拿。时刻要警惕,财物保安全。

文字|吴 超、石 治

图片|姜照龙

责编|吴 超

审核|石 治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