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曝光!甘肃逮捕多名涉黑涉恶人员,向全社会征集线索!

2019-08-02 17: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字号

兰州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朱明亮恶势力

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日,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成功打掉以朱明亮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自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朱明亮(又名“朱俊”“朱文俊”“阿俊”等)、张治国(又名“张豪”或“阿豪”)等人经常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前科人员,长期利用高利放贷、敲诈勒索等非法手段聚敛钱财,使用非法拘禁、恐吓、威胁、滋扰、纠缠、贴身跟随等暴力和软暴力手段在兰州市区催讨贷款本息,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扰乱了当地社会治安秩序。现该犯罪团伙成员朱明亮(又名“朱俊”“朱文俊”“阿俊”等)、张治国(又名“张豪”或“阿豪”)、马德华、喇玉龙(绰号“辣子”)、刘青海、范玉斌(又名“范斌”“斌斌”)、豆旭祖、刘洪斌、刘新、赵元国、王永红11名犯罪嫌疑人已经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彻底查清该犯罪团伙全部违法犯罪事实,深挖“关系网”、“保护伞”,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之日起,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曾受该团伙侵害的受害人或知情人,请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证据线索。

二、自通告之日起,敦促该犯罪团伙在逃涉案嫌疑人和“保护伞”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潜逃或继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将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缉捕归案,依法严惩。

三、对包庇、纵容、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极其背后“关系网”、“保护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受害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将从严从重惩处。

四、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予以保护,对举报的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举报方式:来访举报、电话举报、信件举报、网上举报等方式。

来访来信地址: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刑事侦查二大队7楼“4·18”专案办公室(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路222号街道办事处7楼,邮政编码730030)

举报电话:刘警官13399317627

王警官13619336858

冯警官13399312730

举报邮箱:836569957@qq.com

泾川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王宏福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泾川县公安局

关于公开征集王宏福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部署要求,近日,泾川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打掉了以王宏福(男,汉族,现年45岁,住泾川县丰台镇丰台街道)为首的犯罪团伙。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宏福已被该局以敲诈勒索罪依法执行逮捕。经查,王宏福等人长期盘踞泾川县丰台镇及周边地区,通过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横行乡里,为非作歹,严重侵犯了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严重扰乱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情节恶劣,影响极坏。

为进一步查明以王宏福为首的犯罪团伙其他违法犯罪事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深挖该犯罪团伙“关系网”“保护伞”,现公开征集以王宏福为首的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请广大群众,尤其是知情人和被害人大胆检举揭发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配合公安机关严惩该犯罪团伙。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等信息严格保密;对于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从严从重予以惩处。

举报电话:19893392522(史警官)

18793316119(康警官)

特此通告

泾川县公安局

2019年8月1日

来源:兰州公安 泾川公安

编辑:陈世贇

推荐阅读

在看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