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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丨邱烈明:帮教持仁心 育人有情怀

2019-08-02 17:3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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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烈明同志2013年7月硕士毕业后选调至三元区人民检察院工作,2017年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二级检察官。

出庭公诉邓某等8人串通投标、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在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出庭评议活动中获“全省检察机关精品公诉庭”,曾获“三明市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市检察机关辩论赛团体二等奖”、“三明市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区综治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2016-2018年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被三元区委、区政府记个人三等功。

三明市未成年人法治讲师团成员、三明市检察理论人才库成员。

2018年7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被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授予“青少年维权岗”。

多给孩子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今天我们正式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与你,希望你能记住过往的教训,选择正确的道路继续向未来前行!”

当林某某从邱烈明检察官手中接过不起诉决定书时,眼角泛起了泪光。“我一定会珍惜机会,用心学习,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辜负你们的期望”她这样说道。

林某某是一起盗窃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即将毕业的在校学生。本案案件事实清楚,检察机关如将案件简单地起诉到法院审判,林某某将再也无法重返校园,她的学业就此终结......

考虑到林某某有自首情节,且积极退赃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悔过,主观恶性较小等情节,邱烈明检察官决定对其启动审前帮教工作,随即安排林某某到帮教基地开展为期35天的义工服务,将林某某在考察期内的义工服务表现作为案件审查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林某某在帮教期间表现良好,经检委会研究决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每一个孩子犹如含苞待放的花朵,有些孩子可能一时误入歧途,但我们不能一棒子打死,在合适的情况下,需要给他们一次重新绽放的机会。”

回访被不起诉人林某某
为了更好地了解邱烈明检察官为未检工作做出的努力

下面让我们一起走进他一周的行程

检察官邱烈明的一周

周一

持续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为三明学院附属小学三元分校的孩子们上了一堂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专题讲座,讲座后又与校方座谈,主动听取意见建议。

周二

审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个案社会调查,并对涉案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帮教计划,与帮教基地对接开展审前帮教工作。

周三

出庭公诉一起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周四

与区司法局和本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一起回访正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罪犯。

周五

参加个案帮教情况反馈会,了解帮教小组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情况,作为案件审结处理的重要参考。

一周满满当当的工作,让人看到一位朝气蓬勃、充满激情、不知疲倦、富有爱心的检察官。

自负责未检工作以来,邱烈明检察官始终奋战在未检工作一线,多维度为守护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兢兢业业。

零容忍、严打击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和希望,但也是“弱势群体”,一些不法分子将罪恶的目光锁定在了未成年人身上。面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邱烈明检察官始终秉持零容忍、严打击的态度,坚决用“正义之剑”和“法律智慧”驱除邪恶,给这些不法分子应有的制裁。

2018年翁某、林某等人性侵幼女案,对多名未成年少女实施性侵,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也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身体、心理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在审查中,翁某等人拒不供述、避重就轻,给案件的办理增加了难度。面对“零口供”的案件,邱烈明检察官没有退缩,卷宗一本本吃透,证据一点点梳理、事实一起起审定,最终,通过证据的不断补强,通过庭审详细的举证质证,真相终于浮出水面,翁某等人因强奸罪、介绍卖淫罪等被判处十年以上不等徒刑,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彰显了检察机关为实现正义而做出的不懈努力。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邱烈明检察官也对这些涉案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了多次的心理疏导、谈心谈话,鼓励她们走出阴影,开始新的生活。

出庭公诉翁某等四人性侵案

持仁心、施帮教

除了有刚性的一面,邱烈明检察官也有柔情的一面。一些涉案的“熊孩子”可能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在性格上有所缺陷,容易陷入青春期的迷茫,甚至在一时冲动或受人教唆之下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面对这些“熊孩子”,邱烈明检察官重点围绕“帮、学、矫、察”,引进司法社工、心理老师对“熊孩子”进行思想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并做好技能培训和事后考察等帮教和挽救工作,切实帮助这些“熊孩子们”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善行为,更快融入社会或回归校园。

近年来,三元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搭建检察机关和社区,学校、公益组织平台,先后建立7个帮教基地,帮教未成年人20名,其中11人就业,7人返回校园,2人大学毕业。其中有人考上大学,当上了班长,并且主动加入青年志愿者协会,参加义工服务,回报社会。

参加个案帮教情况反馈会

用真情、施援手

“检察官哥哥,爸爸说了,一定要谢谢你们。虽然我还小,但我知道,你们一直在关心帮助我家。”小婕妹妹和她哥哥在领取司法救助金后,向在场检察官们稚嫩地表达谢意。

事情要从两年前说起,2016年11月4日晚,邓某驾驶摩托车载着妻子黄某下班回家,因违规驾驶在三元区某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事故不仅造成了黄某死亡、邓某本人也重伤昏迷丧失劳动能力,经认定,邓某对本起事故负主要责任。当邱烈明检察官对这起交通肇事案进行审查时,得知邓某和黄某除了有一儿子外,还育有一女小婕,正值幼年,需要抚养,且邓某家庭困难,他的脸色凝重起来。

虽然邓某一案已审结,但同样身为父亲的邱烈明心里,却一直牵挂那位“妈妈不在身边”的小婕妹妹。在和邓某交流过程中,他深深感受到邓某那种“家散了”的绝望。“一定要守护住小婕妹妹心中的‘家’,那个‘家’绝不能散!”

命运无情,但人是有情的。邱烈明检察官和刑事执行检察部进行了沟通,在调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情况下,经领导同意,一致决定启动向市、区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程序,并第一时间向小婕的亲人们详细告知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后在市、区两级政法委、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小婕妹妹领取到了45000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

小婕领取司法救助金

抓落实、法进校

邱烈明检察官常说:“未检工作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是未检工作的两翼。”未检工作不仅要在案件上依法履职,更要在未成年人的预防教育工作上下苦功夫。为了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他就学校存在的问题或发生的案件进行调研,并在此基础上针对性地开展校园普法活动,受到了学生、老师和家长的热烈欢迎。

目前,邱烈明检察官已为福建三明林业学校、三明市第一中学、三明市第二中学、三明市第三中学、三明市第四中学、三明市第十二中学、三明学院附属小学三元分校、三元区中村小学、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等十余所校园开展了以禁毒、预防性侵、预防校园欺凌、防盗防骗、校园贷等专题普法讲座,累计受众人数达上万余人次。并主动担任了三明市第三中学、三明市第四中学和三明市星桥小学的法治副校长职务,积极履行职责。

多形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齐携手、护成长

未成年人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保障未成年人免受不法侵害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为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三元区检察院与区教育局、区团委、区法院、区社工组织以及学校等多部门联动,深化合作,推进检校共建、多方共建,整合专业力量为孩子们打造“法律安全网”,奉献法治力量。

邀请师生们和相关部门参加检察开放日

与区教育局联合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

邱烈明有话说
少年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岁月,无忧无虑、天真浪漫,而我的职责就是为他们披甲执剑,保护他们免受不法侵害的袭扰,助力他们健康快乐成长。

多年的检察生涯里,我见过许多稚嫩的少年因为偏激的思想和一时的冲动,就掉入黑暗的深渊;也见过不少原本迷茫的少年在帮教后知错悔改,重回正轨,开启了新的人生。人生的旅途中有时走错一步就会毁掉原本光明的前途,但正因如此,我才更加坚定自己的信念和肩负的责任,立志做未成年人坚实的法律后盾,用法治力量守护他们乘帆远航!

文案:邱烈明张毅

编辑: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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