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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嚣张!必须罚!

2019-08-20 18: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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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自己的东西强行拿走还不觉得有错

村干部来调解了也不理不睬

警察传唤回警局调查

不仅不配合

还把警察咬伤!

朗朗乾坤岂容你目无法纪

你敢咬警察

就敢送你进班房!

近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咬警察”案件,被告人陈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案情介绍

陈某,男,今年53岁,沙县青州镇人。2018年11月4日6点左右,陈某未经他人允许,自行到沙县青州镇胜地村中铁十四局项目部工地偷盗电线,群众发现之后报了警。

陈某指认拿到的电线、椅子和拿电线的地点

沙县公安局青州派出所接到有电缆线被附近村民偷盗的警情后,民警张某带领辅警朱某、康某前往案发地沙县青州镇胜地村中铁十四局项目部执行公务,在案发现场,派出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发现陈某涉嫌盗窃,随后,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传唤。

怎知,陈某情绪激动并拒不配合,派出所工作人员上前欲将其控制带上警车,此时,惊人的一幕发生了……

陈某情绪激动极力反抗

在传唤过程中陈某极力反抗,用嘴咬伤民警张某及辅警朱某,造成民警张某右手淤青红肿、辅警朱某右手大拇指破皮出血。

民警受伤情况:经三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被害人朱某右手大拇指破皮出血,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被害人张某右手手背淤青红肿,损伤程度未及轻微伤。

案件审理

沙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从重处罚。

综合考虑被告人陈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结果及悔罪表现,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来源:人民法院报

(ID:renminfayua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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