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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日!康巴什区2019秋季中小学新生入学“阳光分班”启动!
开学啦
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
开学季又悄悄的来临了!
新的学期
康巴什各中小学又将迎来一批新面孔
8月25日
康巴什区各中小学将集中进行阳光分班
新班级、新环境
孩子们心中是否有些小激动呢?
小编将中小学
阳光分班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供家长、同学们参考
鄂尔多斯市阳光分班政策
为更好地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有效解决择班、择师、择校等社会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确保广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公平享受教育教学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教体局2019年继续对秋季入学的全市中小学新生实行“阳光分班”。
2019年8月25日下午康巴什区各中小学集中进行阳光分班。分班过程将在鄂尔多斯市教体局督察人员、康巴什区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区教体局领导、校长、家长代表、社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新闻媒体的监督下,由电脑中的分班系统根据报名学生的性别、民族、户籍等各项因素随机抽取、平均分配。每个学校入学新生的分班过程只需要几秒钟的时间即可完成。自动生成的分班结果将当场打印,经各方代表签字后在学校进行公示。
各学段凡未参加“阳光分班”的学生,须在开学一周内向旗区教育(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参加由旗区教育(教体)局在开学第一周末组织的二次“阳光分班”,两次“阳光分班”均采用网络版“阳光分班”系统进行。凡两次均未参加“阳光分班”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籍。“阳光分班”结束后,学校不得调整分班结果。
根据《鄂尔多斯市教育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教基函〔2015〕3号)文件要求,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均不得转学。休学的学生在复学时,要编入班额最少的班级。若班额最少的班级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要求至少有三名学校“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场的情况下抽签定班,同时公示分班结果,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为确保“阳光分班”规范化和制度化。市教育局将对“阳光分班”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要求的相关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监察审计室 8598835,基础教育科 8598822、8598821。
初一新生阳光分班注意事项
下午15:00后可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查询分班结果,同时分班结果也会在各中学公示。
不参加阳光分班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不参加阳光分班的学生中考时不享受分招政策; 学生参加阳光分班并且在所分学校就读且学籍满三年才能享受中考分招政策,市内转学生不享受分招政策。
一年级新生阳光分班注意事项
下午15:00后可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查询分班结果,同时分班结果也会在各小学公示,家长查看后带领学生进入班级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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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康巴什教育
编辑:千爽
校审:郝晓琴、李欢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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