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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生猪养殖,山东严禁以环保为由“一刀切”

新锐大众
2019-09-06 10:28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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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猪肉价格,关键在于稳定生猪产能。不让一纸“环评”挡住养殖户的养殖热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近日明确:严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由,采取限制养猪业发展的措施;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避免以环保作为借口的紧急停产、停业等简单粗暴行为。

据了解,为稳定生猪产能,山东省迅速开展禁养区的自查工作:除法律明确规定的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超范围划定禁养区;对于超越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划定的禁养区,要求各市、县(市、区)立即进行调整。“严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由,采取限制养猪业发展的措施,对自查中发现的此类问题,各市、县(市、区)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将自查情况、调整后的禁养区划定情况和整改情况,于10月15日前报省生态环境厅、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崔凤友介绍。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将联合省畜牧兽医局,按照禁养区划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有关禁养区划定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政策界限,完善禁养区划定工作。

具体到养殖户,山东将加大政策帮扶力度。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生态环境部门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符合环保要求的新、改、扩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和主要养殖产区屠宰场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审批时限由35个工作日缩减到25个工作日。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安排,山东还将加快对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养猪有污染,会不会全部关门大吉?针对养殖户们的担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也明确表态:禁止“一刀切”。崔凤友介绍,对于有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的养殖企业,以整改为主,给予适当的整改过渡期和技术指导,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避免以环保作为借口的紧急停产、停业等简单粗暴行为;对规模较小的养殖经营户,不搞强行清退,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要给予合理过渡期,避免以清理代替治理,真正解决畜禽养殖污染的病灶,为全省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作出应有的贡献。 

(原题为《规范生猪养殖,山东严禁以环保为由“一刀切”》)

    责任编辑:蒋晨锐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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