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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扫地出门的盾构土处理科研基地:专利之争还是动了“蛋糕”

哈隆 尹万塘/民主与法制网
2019-09-10 10:10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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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不干的盾构土 哈隆摄

看看这图片,这地上的淤泥可不是普通的土地上浇了水。扔一块石头下去,石头像掉进了沼泽,被淤泥吞到“肚里”。

这里是湖南省长沙市山鹰潭盾构土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科研实验基地(以下简称“山鹰潭基地”),地上的泥是未处理的盾构土。

什么是盾构土?

盾构机(图片来源于网络)

地铁挖隧道要用到盾构机,施工过程中,为便于传送、减少盾构机械磨损、改善盾构机掘进参数及提高盾构机掘进质量,需添加泡沫剂、高分子聚合物和水。施工外排出的土就是盾构土,盾构土含有泡沫剂和高分子聚合物,盾构土如果不经环保处理进入消纳场,其所含泡沫剂一旦进入水体,会产生大量泡沫,对水中微生物造成不良影响。此外,由于盾构土中含有表面活性剂,难以晒干,流动性大,像沼泽一样,如果直接进行矿洞填埋或大量堆积,可能造成潜在地质危害。

2015年12月20日,深圳市光明新区的红坳渣土受纳场发生一起滑坡事故,造成73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1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81亿元。据有关报道,事故发生的渣土受纳场中除了少量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外,其余95%以上都是挖建地铁形成的建筑渣土,也就是盾构土。

盾构土以堆积填埋的方式处理,会产生巨大的安全隐患。山鹰潭基地,正是一家将盾构土进行无害化处理,变废为宝的实验基地。

山鹰潭基地的崛起

生锈的盾构土处理设备 哈隆摄

记者在山鹰潭基地拍的这些照片,盾构土处理设备早已锈迹斑斑。曾经的全国首家盾构土处理生产线,在政府调研报告中,被专家评审会定位在“所研发的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试验基地,如今为何变得“凄凄惨惨戚戚”?

山鹰潭基地原本是搅拌站的废弃闲置地。2015年7月,长沙市平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顺公司”)与长沙锦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佳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发这片废弃闲置地,并分阶段签订合同。

2015年8月,平顺公司委托凤羽村村办企业承包经营该废弃闲置地。

2016年4月,山鹰潭基地在该废弃闲置地上建成,“当时长沙市领导来我们这里调研,对山鹰潭基地评价很高,也很支持我们的工作。”负责山鹰潭基地经营事宜的苏自良告诉记者,随即,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长沙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轨道交通集团公司出具的调研报告——《轨道交通盾构土环保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调研报告》。

在推广计划一项中记者看到,长沙市拟建立6个盾构土处置标准场,其中,开福区山鹰潭基地“在科研线基础上扩建达到日处理能力2000方左右”,并建议在临时用地规划及环评手续办理上给予政策扶持。

正当山鹰潭基地按文件精神开始扩建时,剧情来了个大反转。

山鹰潭基地为何变成了“局外人”?

2018年3月8日,长沙市管委会办公室出具了一份文件——长沙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长沙市渣土消纳场、盾构土环保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场建设任务的通知,规划的6个盾构土处置标准场中并没有山鹰潭基地,山鹰潭基地一下变成了“局外人”。

2018年4月4日,锦佳公司也向平顺公司发来工作联系函,函件中称山鹰潭项目无法办理合法的用地规划、环评手续,国土、环保、城管执法部门多次下达停工或限改通知。平顺公司单方面的扩建行为不合法,遂终止双方合作。

为什么之前还“好好的”,今天突然就“不带你玩儿了”?苏自良认为,是锦佳公司和长沙市城管局切走了本属于山鹰潭基地的蛋糕。他告诉记者,锦佳公司的股东杨某与时任长沙市城管局某副局长是嫡亲郎舅关系,所以盾构土处理场选址地点被改到了锦佳公司旗下的盾构土处置场所在地址。

随后苏自良指出管委会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如上图所示,在附表2上,开福区盾构土处置场选址地为青竹湖街道,即锦佳公司旗下盾构土处理场所在位置。

但在这张附件上,左下角处选址地点显示为中青路或开福大道周边,与上一份附件自相矛盾。就此,记者前往长沙市管委会询问原因,但截至发稿前,管委会未回复记者。

锦佳公司法人代表肖某向记者出示了几份文件并告诉记者,长沙市政府、开福区政府均已发文同意选址地点为青竹湖街道,如今青竹湖盾构土处置场也已落地,如果山鹰潭基地有异议,应走法律途径。

盾构土处理专利之争

山鹰潭基地获得过不少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在证书上,发明人均为肖某,获得专利日期在2016至2017年之间。但苏自良认为,这些专利技术实际上应归锦佳公司和平顺公司共有,随后他拿出了一份两公司在2015年8月10日签订的《技术咨询合同》。合同中第十一条约定,双方使用了对方的技术资料、技术咨询成果、工作条件而产生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既然平顺公司和锦佳公司在山鹰潭基地合作,且研发的专利技术在山鹰潭基地产生,按照合同,这些技术专利也应归两公司所有。

对此,肖某告诉记者,他申请的这些专利所用到的技术早在两公司合作之前就已经具备,只是申请时间恰好在两公司合作之后。

另外,肖某还出示了一份2016年3月15日,平顺公司与锦佳公司签署的《山鹰潭盾构土处理项目合作合同》来证明专利是自己的,合同表明,锦佳公司将自己专利授权给平顺公司作为山鹰潭基地项目使用,但锦佳公司享有专利技术的完整所有权和使用权。不过苏自良认为这是无效合同,因为签合同前,肖某私自去申请本应属于两家公司的专利,这一行为已经违反了先前的《技术咨询合同》,属于违约侵权在先,退一步讲,申请专利时肖某并非锦佳公司法人,更无权持有这些专利。

目前,投资山鹰潭基地的凤羽村村办企业股东们,正四处上访维权,希望为山鹰潭基地办理有关手续,恢复生产经营。而肖某也表示,他很清楚对方对自己的指控,下一步将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原题为《被扫地出门的盾构土处理科研基地》)

    责任编辑:马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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