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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拟为非机动车管理立法:改装、拼装、加装车辆最高罚5万

澎湃新闻记者 姚似璐
2019-09-25 19:0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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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9月25日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拟通过立法解决非机动车尤其是电动自行车在生产、销售、登记、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迫切问题。

据介绍,目前浙江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的超标问题突出 ,拼(改、加) 装、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逆行、乱停乱放等现象普遍,加上非机动车通行、停放设施条件不完善等,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造成极大压力。去年,全省发生涉及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死亡1550人,受伤6063人,分别占总量的41.79%、52.66%。

“从执法管理看,也迫切需要适应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的改革要求,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公安交管、市场监管、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在非机动车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强化协作配合,解决推诿扯皮等问题,同时完善对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等主体的行为规范。”《关于<浙江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称。

对此,《条例(草案)》界分了政府及监管部门、生产销售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公众等的责任义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拼装具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改变电动机或发动机、限速装置、消音装置、控制器,增加电池组或改变电池容量、电压等影响安全性能的部件;在非机动车上加装辅助动力装置、座位(除儿童座椅)、高分贝音响设备、车篷(车门)、支架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装置。非法从事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50000元罚款;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由交管部门扣留车辆,处50元罚款,并收缴拼装、改装装置。

    责任编辑:张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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