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两次诬告陷害他人,哈尔滨一街道工作人员被双开并获刑5年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号
2019-09-26 10:40
一号专案 >
字号

日前,哈尔滨市呼兰区纪委监委对呼兰区兰河街道公共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王春华诬告陷害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春华身为党员干部,为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先后两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致使被害人受到刑事追诉,手段卑鄙、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哈尔滨市呼兰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王春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王春华因犯诬告陷害罪,被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原题为:《诬告陷害被判刑!哈尔滨市呼兰区兰河街道工作人员王春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责任编辑:李敏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