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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辍保学”弥渡法院敲响“官告民”法槌

2019-10-22 17:5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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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弥渡法院分别在新街镇烟草收购点和新街镇西庄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弥渡县新街镇人民政府诉被告赵某某、刘某某和周某某、刘某某监护权纠纷两案,学校师生、村委会干部、群众等800余人旁听了庭审。两例“控辍保学”案件的快立快审、到案发地巡回开庭和法官庭审后的以案释法,弥渡法院用实际行动法治助力脱贫攻坚教育扶贫“一个都不能少”,为弥渡“控辍保学,一人不少”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舆论氛围。

赵某波、周某就读于新街中学是该校九年级的学生,2019年秋季开学后,两名学生未按期返校继续接受教育。发现两名同学辍学后,新街镇组织镇村干部、一线挂联人员、驻村工作队、教师,通过多种渠道与两名学生家长多次沟通,反复做思想工作、讲解法律法规,送达《新街镇人民政府责令送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和《弥渡县新街镇人民政府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要求家长履行法定监护义务,送孩子到校接受义务教育,但一直未果。10月1日,新街镇人民政府向弥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将未成年的孩子及时送到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庭审中法官释法说理,两案被告均认识到作为监护人放任适龄儿童、少年辍学也属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充分认识到辍学将极大地限制孩子素质能力的提升和今后工作的选择。两起案件被告均表示愿意劝导孩子返校继续完成学业,案件最终得以调解结案,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通过旁听庭审,群众和家长充分认识到了“不送孩子上学是违法的”。他们纷纷表示,今后要主动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督促和引导孩子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尽力给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作者单位:弥渡县人民法院 )

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控辍保学”弥渡法院敲响“官告民”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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