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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刑事审判仍存不少问题,应尊重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实习生 孙茜楠 李嫒嫒
2019-10-23 12:53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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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刑事审判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他指出,刑事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有的刑案审判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现象。

报告指出,有的法院大局意识不强,对刑事审判功能认识不到位,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刑事案件审判在理念上不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就案办案、机械司法,案件裁判同时代发展脱节。

同时,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的理念还需进一步加强,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口供轻物证、重严惩轻预防的倾向。有的法官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把握不准,裁判结果与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存在差距。

其次,刑事审判风险压力明显增大。报告说,新类型、涉众型犯罪显著增多,犯罪信息化、智能化、组织化趋势明显,刑事审判难度不断加大,准确适用刑事法律面临新的考验。涉黑涉恶、电信网络、金融证券、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套路贷”诈骗等犯罪案件,在调查取证、专业鉴定、事实证据认定等方面存在实际困难,有待进一步解决。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案财物追缴处置难度大,追赃挽损率低,容易诱发社会风险,维护稳定面临较大压力。”报告认为,刑事审判社会关注度高,一些重大敏感案件在全媒体环境下极易成为舆论焦点,少数当事人利用网络炒作案件影响公正裁判,审判工作面临巨大舆论压力。

此外,刑事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亦有待提高。报告指出,有的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审判程序存在瑕疵,影响案件质效甚至导致冤错案件。有的案件存在“类案不同判”、裁判尺度不统一的问题,裁判文书说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法官未能准确理解立法原意,没有很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司法实践中,存在刑罚执行机制衔接不顺畅,罚金刑、缓刑适用不规范不平衡,附带民事赔偿和财产刑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影响司法公正。

报告还指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需要大力推进。比如,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思想不统一、工作不平衡、协调不顺畅等问题,证据收集、固定、审查标准不一致,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格局尚未完全形成。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非法证据排除,证据补查无罪判决等方面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三项规程”力度不够,庭审实质化有待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速裁程序配套措施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

不仅如此,刑事审判队伍建设还存在不适应问题。报告表示,有的法官政治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有待增强。有的法官司法能力不足,办理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办案、化解矛盾纠纷、舆情应对、做群

众工作等方面能力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报告指出,刑事审判工作考核激励机制不够健全,影响法官工作积极性。有的法院刑事审判力量有所弱化,业务骨干流失严重,队伍出现断层。有的法院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没有正确处理好放权与监督的关系。队伍中还存在纪律不严、作风不正、司法不规范等现象,甚至出现有的法官以权谋私、枉法裁判等腐败问题。

报告要求,应树立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刑事司法理念,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尊重群众朴素情感和公平正义观。准确理解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责任编辑:蒋子文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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