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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整治超载超限:超载1吨罚500元,违法未处理禁上高速

澎湃新闻记者 杨亚东 通讯员 曹明 顾肖艳
2019-11-07 17:1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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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过交通部相关限定标准的,每超1吨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新的《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将于11月15日实施。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办法》明确了对超限车辆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取消“非现场执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主动接受处理的,可减轻处罚”条款,按实处超载量处罚。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车货总质量超过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限定标准的,每超1吨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3000元罚款。

此外,浙江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管理也进行了升级,有一次高速公路违法超限未处理的货车都将被限制上高速。

7月起,浙江启动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管理,超限超载车辆、计重数据等会被省高速公路非现场执法平台系统记录在案。一旦被列入“清单”,车辆在驶入高速入口时将受格外“关照”——拿卡上路前须被引导至超限运输检测点进行精检,或在收费系统中对其施行“人工干预”操作,有三条未及时处理违法失信记录的将被劝返,禁止上高速。在浙江普通国道、省道上有非现场违法记录、未接受处理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信息也将纳入“违法失信清单”管理。自8月起,杭州交通部门对7月后在高速上有超限记录且未处理的浙A牌照货车进行网上公示,目前涉及车辆3859辆,其中已处理相关违法行为的1540辆车辆信息已从清单中移除。

    责任编辑:张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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