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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公安局招聘文职辅警公告
公安
为进一步加强兴海县公安局队伍建设,缓解警力不足等问题,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并结合兴海县公安局实际,现将兴海县公安局招聘文职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人数、范围、条件和程序
(一)聘用人数
兴海县公安局招聘文职辅警人员4名。
(二)聘用条件及范围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兴海县户籍、男性,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界定为:1984年11月1日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熟练操作电脑,从事过文秘专业人员优先考虑;
4.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
5. 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或不良行为,家庭成员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及违法犯罪活动。
(三)聘用程序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聘用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政审、报名和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聘用公示、培训等环节依次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18:00前。
2.政审
①政审时间:2019年11月15日08:30起至11月20日17:30止,逾期视为放弃;
②报考考生前往兴海县公安局政治部领取《兴海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一式3份,派出所和所属村镇签字盖章,1份由派出所留存,考生持2份政审表前往兴海县公安局现场报名。
3.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09:00起至11月20日18:00止,逾期视为放弃;
②报名地点:兴海县公安局三楼政治部;
③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政审表2份、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学历验印表原件1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个人免冠小2寸照片4张,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4.测试
①笔试由兴海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百分制,主要测试公文写作能力。
②面试由兴海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百分制,仪容仪表40%、现场发挥能力占60%;
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兴海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
④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考生写作能力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5.体检
①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②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体检人员按照1:1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③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兴海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
6.录取结果公示
经政审、测试、体检合格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兴海县公安局将对拟聘用文职辅警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为天。
7.培训上岗
①聘用环节全部结束后,兴海县公安局对招聘文职辅警进行为期1天的岗前培训;
②聘用人员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兴海县公安局党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所从事工作。
二、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为兴海县公安局招聘文职辅警,薪酬待遇为2500元/月/人;
(二)兴海县公安局将统一为招聘文职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兴海县公安局将与招聘文职辅警签订为期一年的工作合同。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事项均在《兴海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请报考考生及时关注,并随时查询招聘工作进展;
(二)咨询电话:
赵警官: 15909743168
马警官:18809743345
兴海县公安局
2019年11月15日
监制:秦建新
审核:姜 楠
主编:姜 楠
原标题:《兴海县公安局招聘文职辅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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