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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法院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14名农民工年前拿到“血汗钱”
2017年5月,钱某承包了某建设公司在盐城某物流园工程中的木工工程,随后便组织工人进场施工。工程结束,在付了部分工资后,钱某便一直拖欠着剩余的工资。经14名农民工多次催讨,今年1月23日,钱某向工人出具了欠条,载明差欠工资74000元,并保证1月30日前付清。后因钱某未履行承诺,无奈之下,14名工人将钱某及某建设公司共同诉至亭湖法院。
庭审时,钱某未到庭,而建设公司则辩称已向钱某发放足额工程款,不应再额外支付工人工资。看着14名工人写满沧桑的脸,案件的承办法官深深感受到他们拿回“血汗钱”的迫切愿望。他并没有就案办案,一判了之。因为如果直接判决,建设公司极可能上诉,14名工人尽快拿回工资的愿望可能就要落空。为此,承办法官决心以调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从而帮助工人们尽快追回“血汗钱”。承办法官研究案情于是,承办法官多方查找被告钱某下落,并最终通过案外人与钱某取得了联系,积极动员其来法庭解决问题。在承办法官努力说服下,钱某终于露面。经多次协商,钱某与14名工人基本达成一致意见。正当大家以为案件将圆满解决时,作为连带责任方的建设公司却对调解协议草案提出异议,理由是在协议草案中钱某承诺了滞纳金,且约定的还款时间过长,加重了连带责任方的风险。
得知上述情况后,14名工人情绪十分激动,表示不再协商,并将集体去政府反映问题。眼看努力就要付之流水,承办法官没有回避矛盾,而是继续和各方反复沟通,申明利害关系。最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做工作,各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即12月1日前钱某全部付清拖欠的工资,某建设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达成调解协议至此,14件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部得到妥善化解。看到工人们如释重负的愉悦表情,承办法官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来源:亭湖法院
原标题:《亭湖法院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14名农民工年前拿到“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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