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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两人请立即举报!市人民法院悬赏中……

2019-11-28 19: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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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悬赏公告

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更好借助社会之力,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海安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乐

出生日期:1989年9月2日

户籍地:海安市城东镇农林村五组4号

身份证号码:320621198909022419

执行标的:35000元

执行案号:(2019)苏0621执967号

案由:本院在执行曹某申请执行张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张乐的下落(法院已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2019年11月26日0时起至2020年7月11日24时止。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由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海安市人民法院将按规定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以最先举报并经查实为准)

举报电话: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0513-68332299

0513-68332224

海安市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7日

被执行人:王安明

出生日期:1971年6月3日

户籍地:海安市海安镇东庙村12组52号

身份证号码:320621197106035713

执行标的:800000元及相应利息

执行案号:(2015)安执字第000358号

事由:经查,本院在执行陆某与王安明、陈筱镜、朱美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王安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王安明的下落(法院已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一年(2019年11月26日0时起至2020年11月25日24时止)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由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海安市人民法院将按规定给予奖励人民币20000元。(以最先举报并经查实为准)

举报电话: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0513-68332299

0513-68332224

海安市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7日

供稿:海安法院

排版:小编威仔

原标题:《看到这两人请立即举报!市人民法院悬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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