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价值十余万服装快递被染酱油,快递公司:未保价,只赔两千

齐鲁晚报
2019-12-01 10:18
澎湃质量观 >
字号

10月29日,住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潘女士采购的一批高档服装委托圆通速递承运至青岛,没想到其中14件被酱油浸泡,货值高达13.7万元。一个多月来,虽然经过多次沟通,但圆通速递官方客服表示,最多只能赔偿2000元。

13.7万元高档服装快递途中被酱油浸泡

日前,壹粉“饼干3104”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爆料,其采购的一批高档服装由圆通速递承运到青岛,途中却被酱油污染了14件,货值达13.7万元。经过多次沟通,圆通速递最多只愿赔偿2000元。

11月28日,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干河子路某小区内,记者看到被污染的衣服多为阿玛尼、迪奥等知名品牌。虽然接收到快递已经过去近一个月,但衣服上的污渍依旧非常明显。经清点,被污染的衣服共计14件。

据爆料人潘女士介绍,这批高档服装一共2箱,是通过贸易公司报关进口后,由北京寄到青岛来的。10月29日下午,圆通速递的快递员送来货后,由于里边是全新的进口高档服装,潘女士专门到楼下从快递员手中接货,发现有一箱外包装被酱油浸湿,当时还有酱油往下淌。

“我当时就提出了质疑,但快递员称只是外面箱子粘上了酱油,里面没事。我对快递员说,您拍张照留个证据吧,我上楼去检查一下,并没有签字签收快件。“潘女士开箱后发现,这一箱里的15件衣服,被酱油泡了14件,有的专柜吊牌也被浸染,无法清洗,便立即打电话联系圆通速递派件员回来取件,做拒收处理。

为了明确责任,潘女士当时上楼开箱检查时,全程拍了开箱视频。记者从视频中看到,打开快递箱后,虽然每件衣服外面还有一层保护袋,但酱油依旧将里面的衣服污染。而快递箱上贴着的圆通速递快递单显示,该货物是10月27日17时0分38秒从北京朝阳区寄出,寄给青岛市黄岛区的潘女士,并没有保价。

赔偿由200元涨到最高2000元

“尽管我们没有在快递签收单上签字,并要求做拒收处理,但给我送货的快递员却拒绝回来取件,并称不是自己的责任,让我们联系官方客服处理。”潘女士说,在联系圆通速递的客服后,最开始的几天,客服每隔几天会打来电话询问,有没有派件点负责人联系我们理赔问题。后来每次都说“还在向上级反应情况,正在协调派件点处理协商理赔金额”。

最让潘女士难以接受的是,在长时间的“向上级反映”后,圆通速递客服给出答复:由于客户寄快递时没有选择报价服务,所以赔偿200元让她自己清洗一下。面对这种结果,潘女士果断拒绝,圆通速递客服又提出赔偿500元,再次被拒绝。“此时,圆通速递又对我这批货物的价值表示质疑,要求我提供货物的价值证明。”

根据要求,潘女士又将每一件商品的专柜吊牌价做了拍照和登记汇总提报给圆通速递。然而,圆通速递并不认可,又要求潘女士提供货物进出口备案以及公司出货单和盖了公章的货物价值。“我又按照要求准备了合同文件以及货单提报上去,但过了几天,圆通又打来电话说不认可这个货物价值证明。”潘女士说,“我问他们到底要什么格式的证明,圆通客服又让我提交淘宝交易截图。但我们是大型贸易公司采购,进出口缴税报关证明都有,怎么可能会走淘宝交易呢?”

双方的沟通进入“僵持阶段”。“圆通速递客服表示,由于我们不能提供有效的价值证明,所以赔付我们800元。被我们拒绝之后,又通知我们派件点最多只能赔2000元,之后一直再没联系了。”潘女士说。

11月30日,记者电话联系当时的圆通速递派件员,表明身份后刚问了一句快递被酱油污染一事,该派件员便直接说:“这件事我什么都不知道,不要来问我”。随即挂断电话。

记者从潘女士提供的合同以及报关单中看到,被污染的14件服装在内。

律师:可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受损货物的实际价值

山东琴安律师事务所刘振民律师认为,对未保价的快件,应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主要围绕所受损失进行审查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受损货物的实际价值。

据刘振民介绍,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修改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在处理相关快递类案件中多把此类纠纷认定为运输合同纠纷进行审理,对该部分主要围绕所受损失进行审查评定。

货物受损的赔偿责任,其实不论以何种方式途径维权,其目的都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中不免涉及是否保价问题。保价是物流行业的一项业务,是寄件人对货物声明价值并按照承运人的保价费率支付保价费,货物受损时,按照保价的金额或者比例进行赔付。保价这种增值服务,其机制类似于保险,由快递服务运输企业对运输过程中货物出现的问题进行赔付。对于保价的货物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对于未保价的货物,则需要判断快递公司对限制赔偿的格式条款是否尽到合理的提示说明义务。在定制合同时,快递服务企业通常会设置保价条款,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可以认定企业所提供的合同条款为格式条款。这种赔付的格式条款要想有效,需要满足三个前提:第一、格式条款未免除提供方的责任,也未限制接收方的权利;第二、合同提供方将格式条款做了足够醒目的提示;第三、格式条款没有违反《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且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因此如果认定该限赔格式条款无效,则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受损货物的实际价值。此外如果快递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可以认定保价条款无效,快递公司应全额赔偿寄件人损失。

(原标题《找记者上壹点|价值十余万高档服装快递被染,圆通最高只赔两千?》)

    责任编辑:戴越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