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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女教师坠亡不予立案后父亲申请复议,警方:决定维持

张杨/红星新闻
2019-12-03 13:53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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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四川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对26岁女教师何某坠楼死亡发出不予立案通知书,其父何某某不服,在7日内向巴州区公安分局申请复议。12月3日,何某某拿到警方对女儿何某坠亡不予立案的复议结果,警方决定“维持”。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刑事复议决定书》表示,何某某对巴州区公安局巴州公(刑)不立字【2019】22号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并申请复议,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维持。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七日以内,向巴中市公安局申请复核。

12月3日,不予立案复议结果。

随后,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何某某,他介绍,已决定再次向巴中市公安局申请复核。

2019年8月28日凌晨,26岁的巴中女教师何某和丈夫陈某某在各自请客后在酒吧汇合,后来两人牵着狗一起回巴中城区置信逸都小区,途中,两人发生口角,进入小区电梯内还动了手,后来两人先后走出电梯。不久,何某坠楼。120救护车和警察不久后赶到现场,随后宣布何某死亡,警方介入调查。

何某坠楼死亡后,其父何贻斌通过小区监控视频时间对比发现,女儿何某在坠楼前和丈夫陈某某在居住楼层楼道有10多分钟时间停留,因楼道没有监控,其一直对女儿死因保持疑问。

何某生前照片

11月1日,警方经过两个月的调查,对何某坠楼死亡不予立案。不予立案通知书称,该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并表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申请复议。

11月4日,巴州区警方再次发布何某坠楼死亡不予立案的情况通报。通报介绍:何某和丈夫回家途中离开电梯后继续争吵,何某翻越14楼楼道窗户跳楼身亡。通过现场勘察、调取视频资料、走访调查、尸体检验等工作,警方认定何某坠楼身亡系自杀,排除刑事案件。

何某父亲对巴州区警方不予立案不服,随后向巴州区警方申请复议。一个月后,复议结果出炉,警方决定“维持”。

(原题为《巴中26岁女教师坠亡不予立案 父亲申请复议 警方:决定维持》)

    责任编辑:王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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