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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通报2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典型案件;运城处理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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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民警王生旺诬告案
2019年5月,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民警王生旺之兄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犯罪,被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之后,王生旺为扩大舆论影响,引起社会关注,干扰影响案件处理,在人民微博、人民网强国论坛、微信公众号“走进光明”等平台先后8次发布帖文,反映城区区委政府相关领导有关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核查,反映问题严重失实,属故意夸大举报事实诬告陷害他人。2019年12月2日,王生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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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端氏缫丝厂退休职工刘保兰诬告案
2010年2月以来,沁水县端氏缫丝厂退休职工刘保兰,多次到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其丈夫曹XX(沁水县果树场原退休职工,已故)生前应发工资、津贴以及一次性抚恤金等未足额领取的问题,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于2010年11月对其合理诉求予以补偿,并当面向其解释反馈。之后,刘保兰为达到个人目的,主观臆造有关工作人员多封举报信,经查,均属恶意检举控告他人行为。但刘保兰采取单人或串联煽动他人方式,先后8次到北京、太原等地非访、闹访,严重扰乱了相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4月,刘保兰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运城市纪委监委
1河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小梁中队负责人李瑞强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8年9月2日,小梁中队辖区内发生一起三车相撞致4人死亡的较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当日,李瑞强未按照职责要求进行路面巡逻执勤,直到2019年,李瑞强未对辖区道路进行隐患排查,未就南梁村道出口设置让行交通标志和强制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提出建议。2019年9月,李瑞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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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公安盐湖分局巡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程万杰对吸毒人员违规减轻处罚问题。2018年6月,程万杰负责办理王某某涉嫌吸毒一案。因他人说请打招呼,6月2日程万杰在对王某某询问谈话时,明知王某某过去因多次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前科情况,却在询问笔录中记录了王某某未受到行政处罚和强制戒毒的内容;在对王某某进行处理时,程万杰未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王某某采取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仅对王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帮助违法人员逃避严厉处罚。2019年10月,程万杰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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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临晋镇西窑上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孙荣保截留挪用群众款物问题。2015年7月,孙荣保召开支村委会议研究,决定将临晋江石榴种植专业合作社免费给石榴种植户发放的有机肥予以扣留,抵顶了村委欠款3600元;2016年,孙荣保将民政部门拨付给受灾户的救灾款7500元从受灾户手中收回,用于归还村委会借款。此外,孙荣保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孙荣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责令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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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裴庄乡南百祥村原党支部书记柴国勇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问题。2019年5月,柴国勇在万荣县裴庄乡南百祥村辖区内的黄河滩涂湿地非法采砂,万荣县林业局先后两次向柴国勇下达要求限期恢复湿地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柴国勇均拒不执行处罚决定,未停止非法采砂,未恢复湿地原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此外,柴国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柴国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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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横桥乡东康村原村委会主任陈合喜,村会计、民政负责人张邦邦违规落实低保政策、违规收取低保户费用的问题。2015年至2017年,横桥乡东康村村委会通过召开部分村两委主干、共产党员、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自行确定低保户评选办法,决定由村民自己申报,报名的每个低保户按低保享受人每人每年向村集体交纳1500元,一次性交三年,共计4500元。2015年6月,该村确定了13户低保户23人享受低保,其中村委会收取3户低保户每户9000元,共计27000元,用于村务事项开支,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陈合喜、张邦邦对此均负直接责任。2019年10月,陈合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邦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责令退赔。
来源 | 晋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运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原标题:《晋城通报2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典型案件;运城处理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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