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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辉区:门诊慢性病申报、认定事宜通知

爱辉发布
2019-12-11 18:4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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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辉区参保城镇职工、城乡居民:

按照黑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市医保发〔2019〕39号)文件要求,为确保2020年我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参保居民按期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现将门诊慢性病申报、认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区参保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符合门诊慢性病人员。

二、门诊慢性病病种

(一)高血压(Ⅲ期以上)、(二)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三)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四)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五)脑血管病后遗症(合并肢体功能障碍)、(六)肝硬化失代偿期(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七)慢性肾功能不全(Ⅲ期以上)、(八)糖尿病慢性合并症、(九)再生性障碍性贫血、(十)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十一)系统性红斑狼疮、(十二)严重精神障碍疾病、(十三)活动性结核病、(十四)房颤、(十五)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十六)布氏杆菌病、(十七)肌萎缩侧索硬化症、(十八)重症肌无力、(十九)法洛四联症术前治疗、(二十)真性红细胞增多症、(二十一)血友病。

三、申报时间地点、认定时间及次数

申报时间:工作日均可申报。

申报地点:区人社局(雪松街与魁星路交叉口)一楼,7号窗口(城镇职工),8号窗口或418室(城乡居民)。

认定时间及次数:具体认定时间根据申报人员情况电话通知,每年认定2次。

四、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一)报名方式:

1、由本人或家属携带申报者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和相应申报疾病住院诊断书及病历,到报名点报名。

2、以往已经认定合格且符合本年病种的参保人员,本次无需报名。

(二)提交材料:

1、一寸照片2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近期住院诊断书及病例

4、慢性病申报认定表

(三)认定要求认定时不缴纳认定费,若需施行相关辅助检查,另行收费,且收取后不予退还。

五、认定结果通知

认定结束后,电话通知结果。

六、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患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认定,因为自身原因未在本次规定时间认定的患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资格。

(二)冒名顶替患者、出具虚假资料取消慢性病认定资格。

(三)按病种需要空腹检查的患者,检查前一定要空腹。可随身自带药品,检查后再服药。

(四)申报患者请谨慎考虑,结合自身病情,对于病情较轻明显不符合诊断标准的不要申报,以免增加个人费用负担。

(五)认定人员在认定期间要注意自身及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由个人承担。

爱辉区医疗保障局

二0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监制/疯一样的男子

来源/爱辉区医疗保障局

编辑/吴琼

责编/李雪

法律顾问/华海微(黑龙江边陲律正律师事务所)

原标题:《爱辉区:门诊慢性病申报、认定事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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