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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女子遭丈夫与公公殴打”案最新进展:妇联介入,警方立案侦查

2019-12-17 10: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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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有浙江温州网友发布微博称,13日晚,其姐姐孙某在回哥哥家途中,遭到丈夫姜某甲和公公姜某乙等人携钢管殴打,孙某身上多处受伤,脸被毁容,还被涂抹大便,此事引发关注。

▲ 曝光微博中,女子受伤情况及事发地点现场情况照片(据红星新闻)

12月16日,浙江温州龙湾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经初步调查,女子因与丈夫有感情纠纷,遭到丈夫和公公的殴打和侮辱。目前,警方已对该案立案侦查。

▲ 警情通报。据@平安龙湾

警方通报称,12月13日该局接到警情,永中街道绿城海棠湾西门路口发生打架。中心区派出所民警到现场控制相关人员,随后将伤者孙某(女,33岁)、林某某(男,35岁)送医院治疗,将涉嫌殴打他人的嫌疑人姜某甲(男,36岁,系孙某丈夫)姜某乙(男,66岁,系孙某公公)带回派出所调查。

据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消息,14日晚事情在网上曝光,永中街道妇联发现此事后,当晚立即分别向村级妇联和中心区派出所了解情况。随即龙湾区妇联介入,并与区公安局对接联系,同时已对接心理咨询师,准备给受害者提供心理援助。

12月16日上午,龙湾区妇联相关人员同女方当事人孙某在中心区派出所面见,面谈过程中,孙某向工作人员讲述了他们之间感情纠纷的经过。妇联工作人员告知孙某如有需求,妇联组织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温州市妇联后续将密切关注,持续跟进。

目前,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对该案已立案侦查,孙某也已做伤情鉴定。按照程序,伤情鉴定工作需7个工作日,鉴定结果将以最快速度出来。

根据法律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下列家庭暴力行为,应作出告诫:

(一)情节特别轻微,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二)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受害人谅解,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三)情节较轻,经公安机关调解处理,当事人达成协议,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四)其他不宜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

因该案件伤情较重,现待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视情而定。因而目前暂未发放家暴告诫书。同时,根据伤情鉴定结果,派出所将会对施暴方进行相应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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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妇女报(ID:fnb198410)

作者/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姚改改

编辑/侯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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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温州“女子遭丈夫与公公殴打”案最新进展:妇联介入,警方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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