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平遥县重污染天气黄色(三级)预警!在此期间这些车辆全部禁止通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空气质量预报,2020年1月2日至1月5日我县扩散条件不利,空气质量明显恶化,为减少污染物集聚,减轻重污染过程,按照《太原及周边区域(1+30)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案》(晋气防办〔2019〕9号)和《平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20年1月2日18时至1月5日24 时。请按预警响应要求,启动减排措施。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染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户外出行建议佩戴防护措施,减少对健康影响。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4.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自觉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2.对城区及周边区域(古陶镇、岳壁乡、南政乡、中都乡、洪善镇)SO2超标严重的区域,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力度,鼓励居民使用清洁煤或采用电、气等清洁能源替代。
3.倡导单位和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尽量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调低2-4度。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污染控制
列入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企业执行黄色预警相应的错峰生产和应急减排措施,其中电力、建材、焦化、有色、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企业同时执行黄色(三级)预警相应的错峰运输措施。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
(二)扬尘污染控制
1.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混疑土搅拌、运输作业等。
2.物料堆场和储煤场等各类堆场须确保防尘、抑尘措施到位,在气温允许情况下适当进行洒水和增加洒水降尘次数。
3.加强道路扬尘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城区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气温允许情况下适当进行洒水(确保不结冰)和增加机扫频次,确保整洁不起尘,其他街道特别是易产生扬尘路段实现专人负责,确保道路整洁卫生,防止道路扬尘污染。
4.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三)面源污染控制
加强“禁煤区”巡查力度,全面禁止燃煤;加强“禁煤区”以外的民用散煤管理,确保清洁煤炭的供应。
(四)移动源污染控制
1.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一律拦停,责令限期维修。
2.城区及周边主要道路禁止使用轻、中、重型货车(含燃气车辆)进行物料运输(民生保障类、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车、拉运渣土车辆全部禁止通行。
3.加大公交运力保障,增加清洁能源公交车辆的使用。
平遥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日
来源:平遥事
原标题:《平遥县重污染天气黄色(三级)预警!在此期间这些车辆全部禁止通行!》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