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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武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
因工作需要,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国强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所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马国强辞去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本文原题为《马国强辞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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