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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操作指引

2020-01-07 17:1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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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

初始、变更报告操作指引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规定国家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为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便利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做好外商投资管理,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以下简称“外资系统”)需要进行升级改造,特制定升级改造后外资系统操作指引如下:

1

主要功能

升级改造后

外资系统总体功能见图

1.1 社会公众端功能

1.2 部门管理端功能

*各功能模块下的具体功能见“部门管理端”部分

2

业务及流程

2.1 初始、变更报告业务流程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地方省市企业登记系统一并报送投资信息,核准登记后报送至市场监管总局数据中心,市场监管总局数据中心再将报告信息共享给商务部外资系统,外资系统接收数据并将数据分解到基层商务部门,各基层商务部门能浏览本属区内企业的报告信息。

企业报告信息如有误或不完整,则登录地方省市企业登记系统进行修改,再汇集到市场监管总局数据中心,由市场监管总局数据中心推送至商务部。

信息报告数据共享对接采用“总对总”的方式。商务部外资系统将建设与市场监管总局数据中心的数据接口,实现及时、定向接收外商投资信息。

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由基层商务主管部门上报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比对。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的上报和比对,见“服务事项”部分。

2.2 过渡期业务

2.2.1 过渡期外资备案

考虑2020年1月1日之前已经提交上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和已经完成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设置过渡期(一个月),允许企业按原有业务流程在外资系统社会公众端进行备案申请并完成备案。具体操作,见“历史信息查询”部分。

2.2.2 初始、变更报告补报更正

考虑2020年1月1日各地企业登记系统可能存在改造未完成或数据接口信息推送不完整,为了不影响每月的外资统计,外资系统预留方案“外商投资初始、变更报告补报更正”功能。

外资系统与市场监管总局数据中心的数据接口正式运行后,如果推送过来的商务数据项为空或有很多缺失,外资系统将酌情开启预留方案“外商投资初始、变更报告补报更正”。

外商投资初始、变更报告补报更正业务流程

外资系统接收到市场监管总局数据中心推送的信息报告数据后,系统自动校验数据,如果校验不通过,则向企业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外资系统网址和业务号,企业访问社会公众端后,可通过“业务服务号+手机号”方式登录系统,找到市场监管总局数据中心推送过来的不完整报告信息,在此信息上进行补报更正,然后提交上报给各级商务主管部门。

3

社会公众端

社会公众端的栏目布局如下

3.1 过渡期外资备案

过渡期内,外资企业的备案业务通过“过渡期备案申报”和“过渡期备案跟踪”进行申报、跟踪、填报和查看。

3.2 初始、变更报告补报更正

过渡期内,外商投资初始、变更报告补报更正,在社会公众端的“信息报告”栏目下登录进入。

输入外资系统手机短信通知的信息报告业务号和企业联络员移动电话(手机短信接收号码),然后点击状态查询。

点击“继续填报”,即可进入信息报告补充完善填报界面。

所有的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上报”。

4

部门管理端

部门管理端分为八个功能模块:信息报告,服务事项,监督检查/诚信档案,基层统计,综合统计,历史信息查询,资讯互动(原“信息互动”)和应用管理。

部门管理端的栏目布局如下

4.1 历史信息查询

已停办的业务、即将停办的业务以及相关的业务量统计、明细查询和汇总查询,全部归入历史信息查询模块。

涉及的业务: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事项备案,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事项备案,备案鼓励类项目信息比对,批准证书发放和注销,审批鼓励类项目信息比对,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企业个案下放,跨区迁址企业信息,货贷分公司管理,内设研发中心登记,房地产、宏观调控、产能过剩等专项行业项目备案,投资性公司和创投企业备案等。

根据《外商投资法》规定,自2020年1月1日,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

此期限之前已经完成企业登记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企业可在外资系统社会公众端继续进行设立及变更备案业务申请;此期限之后的设立及变更事项,请移步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信息报告。

过渡期内,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可在此功能模块内继续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事项备案、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事项备案以及备案鼓励类项目信息比对。

4.2 信息报告

主要功能:

1、查看外商直接投资(包含公司、合伙企业、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律所驻华代表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初始报告、变更报告信息,以及相关报告的明细查询、汇总查询。

2、工商登记企业信息查询。

3、更改统计部门,可对本属区内企业的统计部门进行调整更改。信息报告中没有“统计部门”数据项,外资系统是根据信息报告中企业的行政区划来匹配统计部门,统计部门的分类比行政区划更细致,特别是行政区划无法对应归属到各种经济或工业园区,所以各部门应做好企业的统计部门归属工作。

4、查看外商间接投资(包含公司、合伙企业)的最新报告信息,以及相关报告的明细查询、汇总查询。

4.3 服务事项

主要功能:

1、外商直接投资(包含公司、合伙企业)鼓励类项目信息比对。

2、外商再投资中西部优势产业比对。

3、在谈大项目进度跟踪管理。

4、已设企业大项目进度跟踪管理。

5、台资转投资认定办理。

6、研发中心免退税审核办理。

4.4 监督检查/诚信档案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实现对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抽查结果由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外商投资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主要功能:

1、部门检查人员名录管理。

2、随机抽查和定向抽查。

3、检查工作记录管理。

4、异常投资者检查。

5、重点关注企业和重点关注投资者管理。

6、外商投资企业诚信信息(负面)和外商投资企业诚信信息(正面)管理。

7、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诚信信息(负面)管理。

4.5 基层统计

对企业项目统计信息、企业实际到资信息、企业后期管理信息和企业现状信息的管理和维护,以及上述信息的明细查询和汇总查询,固定报表查询。

主要功能:

1、企业项目统计管理。

2、企业跟踪管理,涉及管理资料、企业现状和实际投资信息。

3、实际投资管理。

4、企业设立及变更信息、各方出资增减信息、企业最新信息、实际投资信息、年度报告信息的明细查询和汇总查询。

5、固定报表打印,企业明细信息查询报表。

4.6 综合统计

对当期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统计数据和企业实际到资数据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数据,按企业所属统计部门、行业、国别(地区)、投资类型等方式进行统计汇总,生成固定的基础汇总数据。

按统计部门、行业、国别(地区)、投资类型等方式,查询分析指定期别内外商投资数据。

主要功能:

1、外商投资数据核查。

2、外商投资数据汇总。

3、外商投资数据固定报表查询分析。

4.7 资讯互动

原“信息互动”模块换名。

主要功能:

1、商务部外资司人员或系统维护人员对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和相关文件的管理维护。

2、各级商务部门用户通过外资系统内部邮箱进行信息互动,以及通讯录管理。

4.8 应用管理

主要功能:

1、对各级主管部门代码的管理维护,设置本部门的对口统计部门。

2、对本部门所用岗位(角色)、用户的管理维护,以及操作日志的查询。

3、查看浏览各种基础代码。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

操作指引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规定国家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为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便利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做好外商投资管理,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应用(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应用”)需要进行升级改造,特制定升级改造后年度报告应用操作指引如下。

5

主要功能

升级改造后年度报告应用总体功能见图

5.1 企业端功能

5.2 部门管理端功能

*各功能模块下的具体功能见“部门管理端”部分。

6

业务及流程

6.1 年度报告业务流程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地方省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并报送外商投资年度报告信息,地方省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外商投资年度报告信息推送至市场监管总局数据中心,市场监管总局数据中心再将外商投资年度报告信息共享给商务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应用,年度报告应用接收数据并将数据分解到各级商务部门,各基层商务部门能浏览本属区内企业的外资年度报告信息。

外商投资年度报告信息如有误,则登录地方省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修改,再汇集到市场监管总局数据中心,由市场监管总局数据中心共享至商务部。

年度信息报告数据共享对接采用“总对总”的方式,商务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应用将建设与市场监管总局数据中心的数据接口,实现及时、定向接收外商投资年度报告信息。

6.2 年度报告补报更正

考虑2020年6月30日之后各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截止年度报告的填报和更正,企业不能补报更正数据,为了不影响外商投资年度统计,商务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应用预留“外商投资年度报告补报更正”功能,外资企业在2020年6月30日之后可在商务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应用进行补充完善和更正修改,然后提交上报。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应用接收到市场监管总局数据中心推送的年度信息报告数据后,如企业或商务主管部门在2020年6月30日之后发现年度报告数据有误或遗漏,企业可以登录商务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应用系统,申请补报更正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商务主管部门给企业开通补录或更正权限后,企业最后提交上报给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年度报告信息的补充完善和更正修改。

2020年6月30日之后外商投资年度报告补报更正业务流程如下。

7

企业端

7.1 年度报告

企业用户可以通过此功能查询历年年度报告信息,包括企业年度报告补报和更正,企业如需补报和更正需要先向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申请,商务主管部门给企业开通补录或更正权限后,企业才能进行补录或更正。

7.2 部门通讯录

部门通讯录公布了各级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外汇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方便企业查询各级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7.3 园区通讯录

部门通讯录公布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方便企业查询各园区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7.4 新闻通知

企业通过此模块查询系统内部发布的相关新闻通知,方便企业了解相关政策和报送通知。

8

部门管理端

部门管理端分为七个功能模块:年报进度,核查监管,意见回执(过渡期使用),查询浏览,统计分析,企业管理、应用管理。

8.1 年报进度

1、进度图示:通过柱状图的形式展示全国各省市县三级地区或全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去年参报企业家数、今年参报企业家数情况。

2、进度表格:通过表格的形式展示全国各省市县三级各地区去年的参报数、今年的参报数、同比数情况。

3、每日进度:通过柱状图和表格的形式展示选定地区的每天上报的企业数的情况,同时可以根据上报时间和地区进行搜索。

4、监测参报:管理部门可以查询已参报企业名录和下属各个地区的监测参报率。

8.2 核查监管

1、数据核查: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情况设置需要核查的指标项和核查区间,精准找出需要核查的企业名单并导出Excel文档,发现问题数据后可以及时联系企业进行补录更正。

8.3 意见回执

1、意见回执:管理部门对企业补录的2018、2019年年报出具意见回执,该功能为过渡期使用,为企业补报2018、2019年年报后出具相关意见回执。

2、操作记录:是指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的操作记录,包括建议修改、出具回执、撤销回执等操作。

3、意见模板:商务主管在打回建议修改的时候可以便捷的选择设定好的意见进行打回,意见模板功能中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新增、修改和删除模板,提高管理部门工作效率。

8.4 查询浏览

1、信息报告组合查询:可以自定义查询条件、分组条件和统计的指标项对企业上报的2020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数据进行组合查询,并能导出到Excel。

2、联合年报组合查询:可以自定义查询条件、分组条件和统计的指标项对企业上报的2019年度及以前历史年度联合年报数据进行组合查询,并能导出到Excel。

3、报表浏览:管理部门可以查询各管理区域内企业年度报告信息的具体内容,并可以打印每家企业的年度报告信息。

4、企业查询:管理部门可以查询到通过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累计设立\备案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基本信息和现状、工商注销吊销迁出企业记录、工商在册实有企业记录,方便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查询使用。

8.5 统计分析

1、信息报告汇总统计:可以自定义查询条件、分组条件和统计的指标项对企业上报的2020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并能导出到Excel。

2、联合年报汇总统计:可以自定义查询条件、分组条件和统计的指标项对企业上报的2019年度及以前历史年度联合年报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并能导出到Excel。

8.6 企业管理

1、用户查询:管理部门可以查询企业用户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的名称,进出口企业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平台用户名。

2、重置密码:当企业提交了重置密码的申请后,管理部门可以在“重置密码”功能中查看到已提交的重置密码申请列表,然后可以通过查看企业上传的营业执照和上传的加盖企业公章的情况说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重置密码操作,操作完成将以短信的形式将重置后的随机密码发送给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进行退回操作,填写退回原因的,操作完成会将退回原因以短信的形式发送给申请人。

3、年报跟踪:管理部门可以查询到去年参报今年未参报、去年参报今年也参报的企业名单,并能导出到Excel,方便管理部门了解本地区参报企业情况。

4、申请修改:市场监管部门年报期结束后(2020年6月30日后),企业申请补录更正相关年度报告信息后,商务主管部门通过此功能为企业开通补录更正权限。

8.7 应用管理

1、部门管理:管理本部门及下属部门信息,包括修改部门信息、添加下级部门、部门用户管理等功能。

2、部门信息:管理本部门相关信息,包括部门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网址、地址等信息。

3、用户信息:管理本部门用户信息,通过此功能可以修改本部门用户信息,并可以为下级管理部门用户重置系统登录密码。

原标题:《《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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