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 大田检察院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积极有为

2020-01-08 19:1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药品安全向来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要事,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也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近年来,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民”字当头,在民生重点问题上发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措并举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突出职能强化检察监督

“我们要发挥好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加强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保证每起案件都能落实到位。”蒋原成副检察长表示。

近年来,该院通过完善提前介入机制,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主动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方向,及时固定、补强相关证据。对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处理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跟踪了解,对存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促使行政违法案件的有效处置。同时,注重监督实效,对没有及时立案、移送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准确行使立案监督职能,实现件件有回音。

此外,通过定期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探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处理对策,形成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合力。2018年来,针对食药领域立案监督共6件6人。

创新模式提升案件质效

“公益诉讼难,难在案源。”对此,该院不断加强检察内部的协作,并充分利用“两法衔接”、网络等平台来发现、收集案件线索。2018年以来,已摸排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线索13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份。

“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为了提升办案质效,我们加强汇报沟通,争取办案指导。”在案件办理上,该院积极争取业务指导,多次到省、市院汇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听取指导意见。通过专项汇报、调研及专案报告等,主动报告、解决问题,排除办案干扰。做好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对法律适用中的难点问题深入研讨,结合事实精准适用法律法规,让诉前检察建议发挥应有的效果。

“针对食品药品领域刑事犯罪案件,我们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守护人民舌尖上的安全。”该院对范某某等7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提起的诉讼是全省首例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庭审中检察机关提出的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公开赔礼道歉等诉讼请求全部得到实现。

建章立制强化制度保障

“众人拾柴火焰高,当地党委政府、行政机关的支持和配合,是我们发挥检察职能的强大助力。”第四检察部负责人林梦洁说到,通过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公益诉讼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构建公益诉讼保障体系,《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打了强心剂。

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同行政机关的协作机制,该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加强大田县人民检察院与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联系的意见》,对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案件办理、跟进调查等进行规范。还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共同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为了确保公益基金的有效管理,该院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签《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基金管理办法(暂行)》,对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规范。目前,已有31余万元惩罚性赔偿金汇入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基金账户。

民生无小事,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公共安全,是最大的民生问题。新时代的检察机关要经得人民的考验,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全方位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转自大田检察微信号

原标题:《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 大田检察院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积极有为》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