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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 华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并列席审委会,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

2020-01-09 17:3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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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华安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被侵害的保护工作,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恶劣行径。

近日,华安县检察院检察长朱瑞欣带领未检干警办理一起教师多次猥亵多名未成年学生的性侵害案件,并作为国家公诉人亲自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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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朱瑞欣检察长根据案件事实和量刑情节发表了从严惩处的量刑建议,并要求合议庭依法作出从业禁止的判决,同时义正言辞地指出“教师本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应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而本案被告人却利用教师身份、利用职业便利对自己的学生伸出罪恶之手,带来的社会影响更为恶劣!该案的审理意义,已经超出了案件事实、情节与法律适用本身,不仅要体现对被告人的严惩,更应发挥法律预防、教育、警戒的作用,引导推动社会公序良俗的形成!”

被告人林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之后,朱瑞欣检察长就该案列席了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在会中对该案的事实、证据、量刑等全方面进行了讨论,并发表了检察监督意见。

日前,华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林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同时判决禁止被告人林某某在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与教育、培训有关职业。

文案 | 阙丽珍

摄影 | 柳镇存

原标题:《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 华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并列席审委会,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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