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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的通告

2020-01-10 17:2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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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企事业单位、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辽宁沈阳浑南新区高层商住楼和重庆渝北区加州花园住宅楼火灾事故均暴露出:由于消防车通道被停放车辆堵塞,严重影响火灾扑救黄金时期,并引起舆论广泛关注。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 国家法律和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和管理有明确要求。但由于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有关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因此影响火灾救援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切实加强我县消防车通道管理,现就加强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消防车通道的标识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厘米;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示例见附件)。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示例见附件);同时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牌(示例见附件),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

二、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

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落实以下维护管理职责:

(一)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二)指派人员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

(三)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四)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五)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六)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七)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

三、明确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之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四、将违法行为纳入信用体系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的,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同时,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制度,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严重失信信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五、公布举报途径及处理方式

各单位和个人要大力协助和支持消防车通道的规范管理工作,一旦发现有违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96119。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博野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0年1月8日

消防车通道禁止占用警示牌示示例:

消防车通道出入口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

消防车通道路侧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

来源:博野消防救援大队

原标题:《博野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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