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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公安局收缴手枪子弹36发
山丹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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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丹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经广泛发动宣传教育,收到辖区一群众主动上缴的子弹36发, 及时消除了社会安全隐患。
1月6日,清泉镇前窑社区居民陈某某来到城关派出所主动上缴子弹36发。经民警询问,陈某某称2019年8月,其在整理位于山丹煤矿家属院平房时,在房屋墙壁夹缝中发现了子弹36发。因当时其缺乏安全意识,也不懂国家相关政策,便将子弹存放在家中。近日,其通过收看山丹电视台播放的公安机关收缴枪爆物品宣传专题片和收缴枪爆物品新闻,深受启发,认识到私藏枪支弹药是违法行为,并会给社会带来安全隐患,随即主动上缴子弹。目前,城关派出所已将收缴的子弹上交治安大队依规进行处理。
民警提示
枪支、子弹、火药等系违禁物品,这些危险物品留在个人手中,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打响、炸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对于主动上缴枪爆物品的将不予处罚,而被公安机关查处的则将依法给予严惩!同时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枪爆物品线索,共建平安和谐山丹!
END
供稿:城关派出所
作者:宋平
原标题:《山丹县公安局收缴手枪子弹36发》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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