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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化公安】“零口供”照样逮捕你
2020-01-14 20:3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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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在调查一起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件时,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办案民警在掌握大量证据后依法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在调查期间虽为“零口供”,但经县人民检察院核准,1月9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被依法逮捕。
2018年4月25日,循化县积石镇天池小区一辆轿车被人为损毁。后经办案民警缜密侦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男,回族,现年31岁,系循化县积石镇人)有重大作案嫌疑。2019年11月25日,刑警大队办案民警依法将马某某传唤到案,但是,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负隅顽抗、拒不交代犯罪事实。2019年12月23日,办案民警在掌握大量证据后依法向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2020年1月9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被依法逮捕。
供稿:刑警大队原标题:《【循化公安】“零口供”照样逮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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