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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法院2020·忆执行】回顾2019——看红古法院执行工作三效合一!

2020-01-15 09: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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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红古区法院执行工作

导语

2019

自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开展以来,红古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省政法委、省法院的要求,积极安排部署,及时配备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全体执行干警加班加点连续奋战,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和谐统一。

完善组织保障,确保执行工作扎实开展

2019

自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活动实施以来,红古法院第一时间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执行庭全体干警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充实到执行庭,固定车辆供其使用,配备器材保证工作开展。先后调配干警15人、执行专用车辆3台,配备移动对讲指挥终端6台、执法记录仪6台。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措施,全力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15日,执行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到位率92.4%,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信访案件化解率100%,案件执结率77.66%,执行到位标的额1.2亿元,实现了“三个90%”和“一个80%”的目标任务。使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得到全面提升。

落实执行举措 打好执行攻坚战

2019

执行是确保胜诉权益兑现的重点,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终点站。红古法院用足、用活、用尽一切执行措施,以切实有效的执行举措和钉钉子的精神全力破解执行难题,重点打击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失信人员,切实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同感和获得感。摸清底数,梳理出2015年至今的案件,对案件逐一进行核查,填写核查表,待完善的终本案件材料补充完毕。建立台账,对所有案件做到人员清、标的清、措施清。措施到位,先后采取临控、拘留、限高等强制措施,截至2019年11月30日。移送公安机关临控18人,拘留12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1人,发布限制消费令640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612人。

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2019

利用固定场所进行宣传报道。在该院一楼电子大屏及电子屏滚动播放“执行攻坚”相关信息,在巡回审判车上张贴执行宣传标语,并深入全区各乡镇、街道张贴公告,从而把法院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生效裁判的声音传递到每个楼群院落、田间地头。并且在红古电视台滚动播出《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公告》,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有力的心理震慑。同时,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执行情况,通过大家的关注、评论及转发,进一步扩大法律的威慑作用,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邀请人大、政协等部门参与宣传。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红古公安分局共同参与执行攻坚宣传活动,做到多频道、多渠道发声,使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受到的信用惩戒、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受到的限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抗拒执行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得到更好的宣传。

突出工作亮点 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丰收

2019

执行庭全体干警舍小家顾大家,坚持原则讲奉献,加班加点无怨言,上下一心,做到了“五加二”、“白加黑”、轻伤不下火线,从而涌现了一批为执行工作奉献全力的干警,其中,干警李舒于2019年11月荣获全省“百日会战”暨“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该同志从一而终的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将破解执行难的目标任务当作重点,自2018年4月18日至2019年11月底,共计协助庭长执结案件350余件,其中执行完毕的案件占62%,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以终结结案的案件占23%,终结执行程序的案件仅占15%。在执行岗位上的一年多时间以来,攻坚克难,获得了领导与群众的一致好评,共计收到申请执行人送来的锦旗、感谢信等10余件,多件案例被“搜狐网”、“甘肃法院网”、“兰州日报”及“今日头条”等平台转发,产生了良好的舆论影响。该同志身为一位女干警,在进行传唤拘留被执行人等工作的时候没有一丝退缩,踏踏实实地完成了每一份工作,为执行工作不遗余力地奉献了自己的一己之力,在领导的带领下完成了多个典型案件,以此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丰收:

“我公司于2018年向贵院提交了恢复对振兴公司强制执行书,9月由李舒法官接收此案,到10月下旬执行结束,在此过程中,李法官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只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未喝我一口水,未吃我一顿饭,将案子执行完毕,在办理支付执行款手续时,最大限度的给当事人提供便利,令我大为感动,深为敬仰。”

2018年10月底,红古法院收到一份申请执行人甘肃申悦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杨某某的感谢信,字里行间透露着对法院高效秉公办案的诚挚感谢和对小李工作的肯定。

申请执行人甘肃申悦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兰州振兴海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兰民再字第33号民事判决书,判处兰州振兴海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吊篮,如有损毁,则按市场价予以赔偿。

2015年5月,申请执行人向红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88492元,但是由于当时该公司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导致执行标的一直未能落实。直到2018年8月20日,申请执行人再次向红古法院提出恢复强制执行申请。

红古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车辆、土地、房产登记证明,但是一个正常运营中的公司怎会毫无财产流水可查?小李猜想该公司可能有“隐秘”账号,法院通过正常的查控无法查找到该账号。经过细心分析,她想试着通过审判卷宗发现一点线索,于是便调取了当时卷宗内的证据材料,在几十页的合同中发现有被执行人留下的对公账号,但是没有相关银行信息,只能每个银行都查一遍。几经周折,终于在农业银行找到该公司名下有正在运行的账号,小李当机立断,及时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兰州振兴海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人民币88492元,随后告知了双方当事人。

由于申请执行人在兰州,不方便到红古法院领取执行款,小李利用周末休息时间赶往当事人公司,及时办理各项手续并划款,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

正如感谢信中当事人所描述的“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这也是每一位申请执行人利益诉求得到公正裁决和执行后的真实心声。

“每次看到申请执行人拿到案款,真真切切地保障了自己的利益,然后对着我说出心底的那声感谢,我就觉得自己的工作是值得的,我也坚信我们的法治社会将越来越好。”小李说道。

虽然是一封简单的感谢信件,但它却饱含着申请人对执行人员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对办案人员的鞭策和鼓励,在今后的案件执行中,他们将更加地团结协作务实,真正使每一个案件都落在实处。

基层执行员的“刑侦”日记

2019

2018年11月16日中午3时许,一辆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的执行专用警车在高速道路上驰行而过,车上载着一名被执行人张某某,是法院的三名执行干警蹲点了整整一夜刚带回来的“老赖”……

此前,红古法院判决的高某某与张某某、王某某、某投资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庭接收案件后,迅速通知了被执行人王某某来法院履行义务,经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王某某却一直称经济困难,无法履行债务。经申请执行人高某某的要求,鉴于本案执行标的较大,王某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等情形,红古法院依法对王某某采取了拘留措施。在王某某拘留期间,执行干警使用电话、短信、到其居所地寻找等方式寻找另一被执行人张某某,却一直杳无音信。同时,了解到张某某在其它地方有大额投资,且张某某之妻杨某某系被执行人某投资公司的未足额出资股东,进行了相应核实后,执行干警依法将杨某某追加为被执行人。此时,因张某某一直规避执行,处于“失联”状态,而王某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杨某某名下的财产状况仍在核查中,该案执行进入僵局

2018年11月15日,根据高某某、王某某等人提供的线索,红古法院迅速派出三名执行干警于晚上7点从法院出发,赴兰州市西固区某高档住宅小区蹲点抓捕被执行人张某某。据相关人员提供的消息,因张某某欠债数额较大,所以一直在不同地方辗转居住,而其藏匿的该房屋登记在杨某某名下,只是张某某暂住的地点之一。经过两个小时的车程,执行干警到达目的地,在多次敲门不开的情况下,他们迅速联系到当地派出所与小区物业,多番试探仍无法确定被执行人张某某是否就在房屋里。

无奈,执行干警只能派出一组人员去物业调取监控视频,而该小区物业仅在该栋楼大厅及三部电梯处安装监控,无法直接调取被执行人张某某居住楼层的人员出入信息,这又给当晚的抓捕增加了难度,两名执行干警只能分别盯着两处监控视频查看。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查看后,传来一声惊呼:“张某某,是他,肯定是他”,一名执行干警在电梯监控视频里搜索到张某某的身影,经过多次反复查看,确定张某某在该日早上8点45分出入该电梯,这无疑是对三名执行干警此时最大的鼓励。但是,接下来,又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问题摆在眼前,根据调取到的视频信息:张某某与一名姓柴的友人拿着皮箱外出了,而监控视频只能拍摄到小区出口,仍无法确定张某某现在的下落,两组执行人员只能撤到小区门口汇合,继续商量下一步对策。在对小区门口线路进行探查时,其中一名执行干警利用专业知识,发现了公安机关设置在路口的监控视频,在拍下摄像头信息后,三人决定去当地派出所追踪张某某的下落线索。

此时,已经是凌晨12点多,三人到达派出所后,向值班人员说明了情况,办理完相关批准手续后,值班民警迅速为执行干警调取了路口监控视频。但是该晚的抓捕之路注定困难重重,因为小区监控视频和公安机关路口监控视频的覆盖范围有两米左右的空白处,而张某某恰好在该路段不知所踪。经过反复对比两处的监控视频,执行干警发现在张某某走出该小区的时段,正好有一辆白色的越野轿车从该路段驶出,并且确定张某某并未在该时段返回小区,执行人员由此推测张某某可能正是乘着这辆车离开小区。

为了调查该车辆的车主及踪迹信息,凌晨3点多,三名执行干警又快速赶赴当地的交警大队。北方的冬夜寒风彻骨,三名执行干警在零下10度左右的气温中敲开了交警大队的大门。在进行短暂的沟通交流后,交警大队的民警为执行人员调取了可疑车辆的相关信息,执行干警了解到该车辆的车主柴某某正好是与被执行人张某某一起外出的友人之子,并且该车辆在当日曾经到过海石湾镇,并在下午2点20分左右又返回该小区附近,至此可以确定张某某确系被该车辆载出,并又回到该小区。为了确定张某某当晚是否确在该居所,三名执行干警又回到小区物业调取附近时段的小区监控视频。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查看后,终于确定张某某于该日晚上8时左右回到了小区住处,并一直未再外出。凌晨5点多,三名执行干警疲惫地回到了小区的高层,开始安心蹲守,经过长达八个小时的追踪,他们又回到了这里,不同于刚到时的忐忑,他们心里现在有了明确的把握与沉甸甸的期盼。

早上8时30分左右,因张某某闭门不开,继续与执行人员“冷战”,三名执行干警与红古法院执行庭张庭长接通了电话,庭长询问了现场情况后果断作出决定,在立即办理了强制搜查手续后,携带相关文件赶赴蹲守点指挥执行。上午11点多,张庭长到达该小区,在联系了当地派出所、物业及开锁公司后,因被执行人张某某仍无回应,执行干警协同派出所民警进行了强制开锁。屋门开启的那一刻,执行干警看到了张某某与杨某某的身影,在向他们告知情况后,被执行人张某某主动跟随我院执行干警上了警车。因被执行人张某某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情节恶劣,在与其协商还款无果的情况下,2018年11月16日下午7时许,由红古法院院长签发拘留决定书,依法将被执行人张某某拘留。

“看来执行干警不仅要懂执行,还要懂刑侦”,红古法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张某某送进拘留所后,由衷地调侃。执行工作的开展需要如砂石般坚韧的执行干警们共同聚力,需要他们在执法过程中运用刚柔并济的执行之道,才能让法律裁判不只是一纸空文。因为执行工作的艰难不止表现在执行程序的复杂上,更多时候还要面临和当事人“斗智斗勇”的挑战,只有不断提高执行能力,灵活破解执行“老赖”的种种障碍,才能有序高效执行。可以确定的是,即使荆棘密布,执行干警的努力也注定不会被湮没,在法治体系越来越完善的形势下,规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必将无所遁形。

结语

2019

红古法院干警清楚的认识到执行工作仍任重而道远,还有许多的工作需要去完成,全体干警将认真反思,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同时继续发扬敢打敢拼、勇于亮剑的精神状态,力争将每个案件做到尽善尽美,从而为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即使荆棘密布,也定砥砺前行。

结束

明辨 慎断 尚法 为民

来源: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撰稿:红古区法院

原标题:《【两级法院2020·忆执行】回顾2019——看红古法院执行工作三效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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