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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施行!恩平这些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0-01-15 23:0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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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过年了,

你是不是又准备燃放烟花爆竹了?

但是,大家要注意了!

↓↓↓

2020年1月15日起

恩城中心城区建成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具体是哪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呢?

一起来看看吧!

恩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恩城中心城区建成区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的通告

恩府告〔2020〕2号

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江府函〔2019〕18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恩城中心城区建成区(东至交警中队、锦江大桥和锦江国际新城,南到325国道、接东风南路、机电厂、兴平里和南昌村,西到纺织路、沙片村、水泉湾、光安村、河南联合村、三元里和新安里,北环鳌峰山接茶盘朗、锦江花城、茶坑村,囊括了锦江河、大松岭和鳌峰山风景区,覆盖着飞鹅塘、小岛、河南、西门、平石和廉九陂等区域的面积约40.67平方公里的城区范围)禁止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二、恩城中心城区建成区禁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中,需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主办单位应提前20日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且严格按照“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段为晚上7时-10时”的要求燃放。

四、凡违反规定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将给予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严惩。举报电话:110。

六、本通告自2020年1月15日起施行。

恩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4日

运营:恩平市融媒体中心(恩平广播电视台)

原标题:《今天起施行!恩平这些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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