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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11个行政区春节期间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民警突击检查
2020-01-18 08:4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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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源于陕西都市快报 ,作者陕西二套融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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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记得小时候
过春节放炮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如今
为保护环境、保障春节期间的安全
不放炮已渐渐成了大家的共识
今年春节期间西安11个行政区域
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2017年,西安市出台《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在西安市城六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今年春节,有关西安市禁炮令的区域再次扩充,西安市除蓝田县、周至县为县内重点地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11个行政区均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明令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可却有人要侥幸钻空子!昨天,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的民警对长安区进行了突击检查。在长安区东崔家庄,民警随机进入了一家超市。超市老板:“ 我知道禁止烟花爆竹。”记者:“那今年你们家有没有炮啊?”
超市老板:“没有。”
老板微笑淡定回复没有炮,可民警一检查发现,超市的一间小屋子里却别有洞天。
超市老板:“这是很早以前的了,我们一直就没卖过。”记者注意到,这间屋子不但被当作库房存放各种货品,而且还是卧室。
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大型活动处危爆科民警赵宇璠:“在封闭、密闭空间,一旦产生明火,烟花爆竹会发射甚至引起火灾。”
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大型活动处危爆科民警赵宇璠:“如果有储存的情况,可以与公安局联系,有专门存放的地方。”随后,民警第一时间将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
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韦曲派出所民警吕琦:“总共17件,其中花炮16件,鞭炮1件,下一步我们会对老板进行行政处罚。”据西安警方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16日,西安市各级公安机关共依法查处涉及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燃放案件6起,处理违法行为人8人,其中警告1人,罚款3人、行政拘留4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377件。
如果您发现有人销售、燃放以及储存烟花爆竹,可第一时间向警方举报。
来源:《都市快报》晚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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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西安11个行政区春节期间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民警突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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