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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市区继续执行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0-01-18 19: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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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节即将来临,我市也将迎来第二个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春节。前几日,《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时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发布。

重点区域为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

贾汪区、铜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这六个区域将全时段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了落实相关工作

贯彻实施《通告》

我市政府从1月1日

对本市市区内禁放工作情况

进行全面检查

集中督查阶段

第一阶段:1月1日至23日

(督查禁放区政府、管委会)

社会面宣传发动情况,包括禁放通告、禁放标语、禁放提示牌等张贴、悬挂情况;

元旦、春节期间组织部署、工作专班、执法力量部署情况;

宾馆、饭店、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重点排摸及告知情况等。

第二阶段:1月24日至2月8日

各督查组要在以下几个重点时段深入禁放区一线开展督查工作。

1. 1月24日(除夕)晚20时至25日(初一)1时;

2. 1月25日(初一)早6时至11时;

3. 1月29日(初五)早6时至11时;

4. 2月8日(元宵节)晚8时至22时。

目前,

丰县、沛县、睢宁、新沂已经发布

主城区禁限放的通告

处罚办法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徐州市统一举报电话:110

为了我们的安全健康

为了保护我们共同的环境

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原标题:《我市市区继续执行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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