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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新春将至,江门法院又㕛叒增一位“全国模范”!

2020-01-21 17:2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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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等40个单位“全国模范法院”称号,授予赵鑫等69名同志、追授谢啸林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江门新会法院大泽人民法庭

副庭长张松坚获

“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张松坚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大泽人民法庭副庭长

二十三年如一日,长期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始终坚持以最有效的办法和最能让当事人接受的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承担复杂疑难案件,在化解重大敏感案件方面,用一个民事法官特有的细腻和耐心化解群众之间的矛盾纷争,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

“法结”“心结”一起解

“太感谢张庭长了,我们一家人终于破镜重圆了。”不久前还在闹离婚的当事人胡某和李某,日前一同向江门新会法院大泽法庭副庭长张松坚表达感激之情。

从事基层审判工作23年来,张松坚把群众看得最亲,把百姓利益看得最重,为群众排忧解纷,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法结”与“心结”,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信任。

老百姓的难题比天大

“张法官,村民们今年都拿到了足额的鱼塘分红。”张松坚回访时,村长梁社效高兴地说。

2013年,双水镇均安村梁某承包村里的鱼塘到期一年多,以原合同约定有优先承包权为由拒不交还鱼塘,还拖欠承包款,十几个承办户的也开始拖欠承包款,严重影响村民们年终分红。村小组反复催交仍无法解决,于是告上法庭。

那段时间,张松坚成了村里的“常客”。他向梁某耐心讲解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敦促其尽快还清欠款、交还鱼塘,可梁某仍顽固不化。

为尽快解决问题,张松坚迅速排期开庭,判决梁某交还鱼塘、支付承包款。

判决生效后,梁某仍拒不执行。直到铐上手铐,梁某才慌了神,答应腾退鱼塘,并很快还清了承包款。其他承包户见状也纷纷交清了欠款。

此案经过判决和执行,解决了该村被拖欠承包款的棘手难题,让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当地政府也将此作为典型案例向各村委会宣传。

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肯定是迫不得已、遇到了难题。在外人看来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一个小案件,但对于当事人,可能会改变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的命运,所以都得想尽办法尽快解决。

今年春节前,张松坚前往某工厂送达诉讼材料时,不料被一大群工人团团围住。原来这个工厂除货款纠纷外,还拖欠200多名工人共140万多元的工资,案件现在还在仲裁阶段。

本可以等案子到了法院再说,张松坚却不这么认为,等着仲裁执行可能是过年以后,工人没法过个好年,中间还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

根据前期案情了解,该工厂涉案标的物价值较高,工人工资应该可以拿回,但需在仲裁阶段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为此,张松坚耐心和工人们解释,告知相关的申请程序步骤。

为加快执行时间,张松坚连续四天集中开庭审理这批货款合同纠纷案。案件生效后,迅速进入执行程序,该标的物很快被网拍,最终原告拿回全部货款,工人们也要回了工资,还拿到近400万元补偿金,开心踏上返乡之路。

“对于一些棘手的矛盾纠纷,张庭长总是设身处地替当事人着想,尽自己所能依法平衡各方面利益,最大限度保稳定、求和谐、促发展,辖区的安宁有他的一份功劳。”提起张松坚,司前镇委副书记梁永栋不由竖起大拇指。

聊着聊着就把“结”给化了

“今年行情不太好,是您给我们厂一条‘活路’。”某家具厂老板拿着准备好的红包来感谢张松坚,却被他断然拒绝。

杨某在大泽镇某家具厂做工时受伤,按劳动仲裁,该厂要向杨某支付工伤医疗费、补偿金等共24万余元。当时已临近年底,该厂资金吃紧,补偿金迟迟未给,杨某遂将该厂告上法庭。

张松坚考虑到,如果一次性赔偿杨某,这家小工厂将无法正常运转甚至倒闭,老板也没钱发其他工人工资,将引发后续讨薪事件。

“判决很简单,但这样却会留下很多隐患。”为此,张松坚电话沟通杨某、家具厂老板十几次,又当面找双方聊了多次,希望双方能以更好方式解决问题。最终双方被张松坚的耐心感化了,一致同意和解:家具厂先支付2万元给杨某,剩下款项分8期履行。

不少老百姓法律意识淡薄,容易感情用事。碰到“家长里短”的案件,张松坚首选的也是“以理服人”。有人说,张松坚办案是“聊着办”,无数矛盾和“积怨”,在“聊”中烟消云散。

近三年来,张松坚共调解案件近400起。“调解工作有时不是那么容易做,遇到情绪激动的群众还要‘看得了红脸、听得进抱怨’,成为百姓的‘出气筒’与‘减压器’,但调解成功后你会体验到一种成就感。”张松坚谈起调解工作不由感叹。

公正判决是司法为民的初心

某公司租用大泽镇田金村土地开发石场,十二年后合约期满。周边土地租金水平上涨了近15倍,该公司却以“找到新业主后三个月内搬离”为由超期占用土地3年多,也不按村小组提出的最新租金要求续约,村集体只好告上法庭。

由于该公司在当地投资较大,并称“如果不判他们赢将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大局”,还通过各种途径“说情”。张松坚一方面回复将依法公正审判,另一方面认真细致审阅所有证据。

经过庭审后,他顶住各方压力,依法作出该公司立即搬离租赁场地并按市场价支付土地占用费的判决。

刚宣判此案,还有人指指点点说没有维护当地“经济大局”。 张松坚却认为,“这个案子关系着村民的集体利益,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作出裁判。这样才对得起人民群众。”

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时,被告为了少承担些违约责任,想尽办法跟他套近乎,张松坚对这位“笑脸人”好言忠告:“你这样是败坏社会风气,污染司法环境,应该把精力用在企业经营上。”被告最终听从了劝告就此作罢。

干干净净办案,清清白白做人,这是张松坚的座右铭。他始终严格自律,廉洁办案,从未出现过冤假错案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现象。

23年来,张松坚办理各类案件40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访。

原标题:《喜讯!新春将至,江门法院又㕛叒增一位“全国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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