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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告知书

2020-01-30 11: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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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的同时,依法保障诉讼参加人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安仁县人民法院就本次疫情防控期间诉讼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因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原排期在1月31日至2月2日进行的庭审、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动将推迟。其中,公告排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开庭的庭审依法顺延至2月3日。

二、排期在2月3日至2月7日进行庭审、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动的,如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身处湖北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封闭交通的地方,无法按时参加庭审的,可以向承办法官申请延期审理。延期开庭申请经承办法官依法核实后予以准许。我院工作人员也将与相关案件的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逐一联系,请如实配合支持。

三、疫情防控期间,拟到我院办理立案、递交材料等诉讼活动,建议通过微信查找“多元调解”或“湖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申请在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需要提交诉讼材料的,建议通过邮寄材料办理,或拨打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735—5232622)联系办理。

四、因情况紧急,必须申请财产保全的,我院工作人员将引导其快捷办理。保全执行如因疫情受到影响,请予理解。

五、疫情防控期间,拟到我院旁听案件庭审的,请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tingshen.court.gov.cn)旁听。

六、疫情防控期间,如当事人到我院办理诉讼事务或参与诉讼活动的,建议做好个人卫生安全防护,请佩戴医用口罩等安全防护用品。我院在一楼安检处将进行体温检测,请予以配合。如体温超过37.5摄氏度的,不得进入院办公区域,我院将指引其到医疗机构就诊。拒不配合的,依法处置。

七、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会选择电话、微信、短信等多种平台与诉讼当事人进行沟通、听取诉讼意见,请各位当事人予以配合。因诉讼案件需要,当事人确需约见承办法官的,承办法官将事先询问当事人身体状况,在做好防护措施前提下统一在我院一楼诉讼服务中心案件接待室约见。

衷心祝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特此通告。

安仁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

原标题:《安仁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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