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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事项安排的公告
南华县人民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事项安排的公告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现就疫情期间本院近期开庭及有关诉讼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1日(农历正月初七至初八)的开庭、庭询、听证等诉讼活动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二、本院原定于2月3日至2月29日(农历正月初十至二月初七)的开庭、庭询、听证等诉讼活动,亦原则上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三、上述期间公告开庭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需,申请改期并提供相关证明的,本院经审查后可予以准许。
四、拟近期到我院办理立案、来访、递交材料等事项的,建议相关人员尽量改用网络、邮递等方式办理。本院将与相关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逐一联系落实上述事项安排。
五、在疫情防控期间,本院将尽可能运用网络语音、视频等方式进行调解、听证等活动,请予积极配合。
六、执行案件中,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本院将继续通过网络查控进行,部分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会受到交通关停的影响,敬请谅解。
七、疫情期间需办理提交申请查阅档案等事项,不超过法定期限的,请延期办理;临近法定期限的,请邮寄材料并说明原因,本院将依法扣除计算期间。旁听庭审的,请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tingshen.court.gov.cn)旁听。
如有问题,请咨询:
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7221913、立案庭负责人冯建华:13987867239。
执行局局长曹文学:13577804442、执行局副局长普娅娟:13529508403。
南华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
南华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nhfygfex
原标题:《南华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事项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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