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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在前,竟然有人顶风作案扰乱社会秩序,盘他!

2020-02-03 13: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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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

事关每一个人

每一个家庭的健康

然而在此非常时期

还总有人不戴口罩、乱跑串门

请护好你的嘴、管住你的腿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1月30日11时许,恩施市居民周某前往土桥大道锦联华超市购买物品,在进入超市入口时被保安拦住,告诉他非常时期,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周某因情绪不好没有搭理,于是保安再次劝阻,这时周某开始对保安人员破口大骂,话语污秽。保安见劝阻不行便立即报警,周某得知后不仅不收敛,反而继续辱骂。

土桥坝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反复对周某进行告诫,周某依旧无理取闹。为保障公共秩序,民警将周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随后,周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因心情不好,欲不戴口罩强行进入超市并多次辱骂劝阻人员的违法事实。

目前,周某因辱骂他人被恩施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疫情防控期间,市民进入公共场所

需要佩戴口罩

请广大市民遵守防疫措施规定

积极配合防疫工作

1月28日,利川市沙溪乡村民杨某经过齐跃坪村交通管制路段时认为影响了自己的通行,不听村委会干部及周围群众劝阻,故意撕毁张贴在公交车上的交通管制公告泄愤,严重影响疫情防控期间的交通管制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沙溪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开展调查,将违法行为人杨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并走访询问了现场3名证人,经利川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审批,依法作出对杨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实施交通管制,就是为了

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

防止人与人交叉感染

请大家积极配合,主动隔离!

1月30日15时许,利川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进行疫情防御检查,当巡逻至殡仪馆附近时,发现车牌号为鄂Q22MXX号小型面包车在路上行驶。执法人员上前检查,发现车内载有5名乘客。执法人员边进行体温检测,边仔细询问司机方某是否有通行证以及与其他人的关系。方某神色慌张,说车上5人是其亲戚。当执法人员问及亲属具体关系与家庭住址时,方某却回答不上来。

执法人员随后报警,利川市公安局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将方某传唤至市局接受调查。经民警询问得知,方某家住在318国道边上,距离卡点很近,随时将车牌号为鄂Q22MXX的小型面包车停在屋门口。1月29日,方某将村里的2名村民送至指定地点,并收取40元车费。1月30日,方某觉得在家无聊,想着又可以开车出门找客挣钱,于是将车开至利川北门卡点,在回程途中,载到5名乘客,当行至利川市殡仪馆前500米处时被查获。在民警的教育劝导下,方某忏悔不已。

目前,方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定,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

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这既是对自己负责

也是对他人、对社会负责

宣恩县万寨乡石心河村与恩施三岔相接,因疫情防控需要,政府在石心河大桥设置一防控卡点,连日来,村干部、医生及民辅警坚守在此卡点。

1月29日中午,宣恩县万寨乡石心河村支书李某在进行人员排查时,该村村民谭某因对村里管制措施不满,对李某出口辱骂,李某并未理睬。而后谭某又在不远处遇到村委委员谭某富,再次实施辱骂。李某劝阻谭某,谭某非但不听反而变本加厉,无奈之下李某报警。

目前,宣恩县公安局依法对谭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请理解和支持村干部和共产党员

他们没有警服、没有隔离衣

没有救援服

只有一只普通的口罩

他们不想做出惊天动地的伟业

只想守护好自己的家园和村民

民警提醒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广大人民群众务必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切实为自已、为家人、为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对阻碍或拒不执行防疫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疫情当前,警民一心

众志成城抗疫情

任何干扰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

必将受到严厉打击

原标题:《疫情在前,竟然有人顶风作案扰乱社会秩序,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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