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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 2月4日消息,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实施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工作的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形成的交通违法罚款,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跨省异地缴纳工作。
(原题为《三部门: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扩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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