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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处理多起妨碍疫情防控案:男子为办生日宴威胁村干部被诉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2020-02-12 15:5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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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月12日从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2月11日对疫情期间强行办生日宴的汪某友(男,59岁,永川区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向永川区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是重庆检察机关首例提起公诉的危害疫情防控工作犯罪案件。

据悉,该案立案后,永川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侦查活动,积极引导完善证据。2月4日,永川区检察院依法对汪某友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月10日,永川区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永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永川区检察院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经审查查明:被告人汪某友,准备于1月28日举办十余桌生日宴席,因疫情防控需要被要求停办。1月26日9时许,汪某友携鞭炮、汽油到二楼村委会便民服务中心,与村干部争论未果后,便在自己腰间捆上鞭炮、胸前浇上汽油,并手持打火机试图恐吓威胁村委会同意其举办生日宴席。其行为导致镇村干部无法正常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严重影响到楼下村卫生室10余名病人的正常就诊。检察机关认为,汪某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澎湃新闻另从渝北区检察院获悉,2月11日,该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多次恐吓他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嫌疑人郭某龙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2月4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郭某龙(男,25岁)因与女友争吵后心情郁闷,明知疫情期间唾液是新冠肺炎主要传播途径,为发泄情绪,在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某商场外公路边,先后尾随石某某、何某某、林某某,并向石某某、何某某吐口水,向林某某泼洒色拉油,造成多人受到恐吓,相关视频上传至网络媒体,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石某某等人被恐吓后报警。同日,渝北区公安分局民警在郭某龙住处将其抓获,并于2月5日对其刑事拘留。经检测,郭某龙未感染新冠肺炎。

2月8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司法局发布《关于依法严惩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通告》,将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澎湃新闻从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获悉,2月10日下午,九龙坡区西彭镇石塔村村民聂某骑电瓶车外出采购物品返村时,由于没有戴口罩,遭村干部和防疫志愿者劝诫和派出所民警口头警告后,心怀不满,从家中携带污秽物到防疫卡点去污染环境,且不顾工作人员劝阻,强行撕毁政府张贴的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在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再次警告过程中,聂某情绪激动,反复对民警进行辱骂,并用脚踢踹民警。最终,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目前,嫌疑人聂某因阻碍疫情防控和妨害公务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李敏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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