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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役进行时” | 富川县法院线上执行零接触 防疫执行两不误

2020-02-14 11: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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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执行零接触

防疫执行两不误

“扣款成功了,法官”

被执行人陈某杰在看到自己账户被扣了122045元执行款后,跟执行法官联系。2020年2月11日,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线上执行零接触”的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20年2月3日,被执行人陈某杰打电话给执行法官,称其账户被冻结,要如何才能解除冻结。经查询,富川某种植专业合作社诉肇庆市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陈某杰买卖合同一案,因富川某种植专业合作社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肇庆市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和陈某杰的银行账户,案件经富川法院判决肇庆市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和陈某杰连带支付货款本金115018元及利息(利息以115018元为计算基数,自2019年7月6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合计3021元。判决生效后,因肇庆市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陈某杰未履行义务,肇庆市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陈某杰的银行账户尚处于冻结状态。在告知陈某杰这一结果后,陈某杰表示愿意与原告协商。

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不方便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执行法官便与原告方电话联系,将陈某杰的想法告知原告方,通过电话、微信来回与双方沟通,最终确定被告尚需支付122045元给原告。原告方表示,想快点把钱拿到手,陈某杰也希望自己的银行账户尽快得以解封,但是现在无法出门,强制执行申请书也无法递交到法院,如何快速解决此案呢。考虑到特殊时期,执行法官便让原告将强制执行申请书从微信上发送过来,同时微信上通知陈某杰在自己银行账户内存入足够的款项,法院就通过执行系统进行网络划扣和解封。最终于2月11日顺利操作完毕。

抗击疫情第一,办理执行案件也不能停止。在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的同时,富川法院执行局全面开启网络智能化办公职能,充分利用网络查询、冻结、扣划功能,通过网络执结案件,积极利用短信、微信、短信等非接触当事人的办案方式,进行案件网上和解、网上执行,推进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截止目前,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线上网络查询执行案件3件,冻结账户1个,拍卖推送2件,成交2件,成交金额168.6万元,划拨,划拨银行存款123716元,通过电话、微信渠道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1件,切实在疫情防控关键期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第50期】

出品: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战役进行时” | 富川县法院线上执行零接触 防疫执行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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