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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樵评《至高权力》︱罗斯福vs最高法院:满盘皆输的胜利

伯樵
2020-02-19 10:39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书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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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权力:罗斯福总统与最高法院的较量》,[美]杰夫·谢索,文汇出版社·新经典文化,2019年8月出版,776页,108.00元

1945年4月12日,刚到美国正为新书《通往奴役之路》做巡回演讲的哈耶克在费城出租车的广播里,震惊地听到美国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的死讯。让哈耶克更震惊的是,费城出租车司机在表达完对罗斯福逝世的哀悼后,转而又说:“他不该跟最高法院对着干,他不能这么做!”

司机口中“跟最高法院对着干”指的是著名的1937年最高法院填塞计划(court-packing plan),罗斯福试图借增加大法官人数来扭转高院保守派占优的情况,并借此改变之前诸多针对美国大萧条的经济法案被最高法院判定违宪的尴尬局面。哈耶克吃惊的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居然也持对权力制衡的“匹夫有责”式观点。彼时美国刚刚走出大萧条的泥潭,在二战中奠定了胜局,罗斯福在美国社会的声望已臻巅峰,但费城“的哥”却能在“为逝者讳”的舆论氛围中批评罗斯福未能尊重三权分立,也难怪初来乍到的哈耶克大吃一惊。

其实哈耶克大可不必惊讶,这次奥地利人所受的“公民教育”洗礼可能也仅仅是一个偶发事件,费城出租车司机的政治学水准并不见得强于他们的北京同行。事实上,最高法院作为三权分立中最不受重视的一支,长期被美国百姓所忽视。由于高院的大法官们都是终身制任期,所以他们不必像民选官员那样争抢着要上媒体头条,二十一世纪前多数大法官也习惯了深居简出的低调生活,这也限制了他们的公众曝光。绝大多数美国人报不出在任的九位大法官的姓名,更别提能认出他们,有时甚至就连最高法院的出庭律师都会喊错大法官们的名字,遑论普通民众。虽说哈耶克对费城“的哥”表错了情,但毫无疑问,最高法院填塞计划确实是罗斯福显赫辉煌的政治生涯上最为人诟病的污点。

曾作为美国总统克林顿白宫撰稿人的杰夫·谢索(Jeff Shesol)于2010年出版的《至高权力:罗斯福总统与最高法院的较量》(Supreme Power: Franklin Roosevelt vs. the Supreme Court)一书,就旨在全方位展现白宫、国会、最高法院之间这场伤筋动骨的宪政拉锯战。

最高法院对新政的威胁

1929年,美国爆发大萧条。伴随着“咆哮的二十年代”(Roaring Twenties)的,不仅是全球贸易断崖式的下跌,更是萦绕了美国整整一代人的苦难梦魇:失业率达到近百分之二十五,超过五千家银行宣告破产,数以十万计的人无家可归……时任美国总统的赫伯特·胡佛虽然也采取了一些救市措施,但整体施政作风保守胆怯,在经济跌入低谷之时并未大张旗鼓地为经济复苏注入信心,货币政策不进反退,甚至还和欧洲各国打起了贸易战,使得美国经济雪上加霜。直到任期最后一年(1932),胡佛才觉得通过《紧急救济和建设法》(Emergency Relief and Construction Act)时机成熟,但大势已去。

1932年,罗斯福以四百七十二比五十九的选举人票优势在总统大选中战胜胡佛。在就职典礼上,他发表了《我们唯一不得不感到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的著名演讲,并借此开始了轰轰烈烈的“百日新政”。罗斯福大刀阔斧地开展了日后被称为凯恩斯主义的施政措施:加大公共支出、大搞基础建设、禁止黄金外流、推出紧急银行法案解决挤兑问题……罗斯福第一次新政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效果仍不理想,很多措施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实际上起的反作用或许还大一些。在此前提下,罗斯福又推出了一系列以最低工资、促进就业、价格管制、银行破产保护为主的法案,以期稳定市场信心、扭转经济颓势。

但就在此时,新政遭遇了来自最高法院的潜在威胁。1934年1至3月,罗斯福政府在《抵押品延期赎回案》(Home Building & Loan Ass'n v. Blaisdell)和《牛奶价格管制案》(Nebbia v. New York)两起诉讼中赢得胜利,但都是以五比四的微弱优势涉险过关。美国最高法院共有九名法官,首席大法官统筹高院事务,但在投票时九位法官人人平等,获得五票的一方即为多数方,多数意见也随之成为判决定谳;但少数一方也可发表异议。当时最高法院九名法官不仅意识形态分野鲜明,而且名垂青史的大法官云集一处,被后人景仰的卡多佐、布兰代斯以及斯通是坚定的自由派大法官,他们更重视民间疾苦,对新政的态度更为亲善;而巴特勒、麦克雷诺兹、萨瑟兰、范德文特则构成了后世冠以“四骑士”(Four Horsemen)之称的保守派;而位于中间的则是首席大法官休斯和罗伯茨,两人在政治光谱上位于中间地带,但在投票上他们更多地倾向保守派。于是乎,五比四的判决在新政时期的最高法院如同家常便饭,九个老头表面上和和气气,但在司法辩论时往往剑拔弩张、寸步不让(当然麦克雷诺兹因布兰代斯的犹太人身份,除了公事外,几乎从不与后者讲话,甚至布兰代斯退休时,他都不愿在高院例行公事的祝贺荣休的告别信上签名)。

1935年1月,涉及《全国工业复兴法》(National Industrial Recovery Act)中的热油条款被最高法院以八比一判为违宪,不过这项法案条款本身就有诸多不合理之处,新政并未伤筋动骨。2月,罗斯福迎来大考,最高法院就旨在废除“黄金结算条款”的新政法案进行表决,判决发布前形势暧昧不明,罗斯福甚至一度命令手下官员做好随时关停股市的准备,并提前写好了“金子并不总是发光”的败诉演说。最后高院颤颤巍巍地五比四判定罗斯福当局并不违宪——新政中极为核心的一步棋勉强保住了。但罗斯福的好运气也用尽了。

1935年5月,最高法院开始接连阻击新政法案——5月27日,史称“黑色星期一”:最高法院一天之间接连三场诉讼都做出了不利于新政的判决,否定了包括《农地破产法》(Frazier–Lemke Farm Bankruptcy Act)《全国工业复兴法案》(National Industrial Recovery Act)在内多部法案的重要条款,而且票数都是无一例外的九比零全票通过。罗斯福震惊于连自己一直视为奥援的卡多佐和布兰代斯都反水了。

之后,1936年1至5月,新政在最高法院节节败退,包括作为百日新政政绩的《房屋业主贷款法》在内的诸多法规,如《农业调整法》《纽约最低工资法》纷纷以五比四被最高法院判定违宪。鉴于共和党在国会两院全面处于下风,而罗斯福又深得大多数美国媒体欢心,最高法院成为保守派的最后阵地。对亲新政的自由派来说,必须要同时争取到休斯和罗伯茨两位中间派大法官,才能取得主动;而对反新政的保守派来说,只要摇摆票中有一个人站在己方阵营就足矣。

虽然罗斯福第一次新政立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颇多,他和幕僚团队也在积极准备修订一系列法案,但来自最高法院的一份份违宪判决不仅让他颜面大损,更是给市场传递出了消极的信号:别说走出华盛顿了,罗斯福的政令是否能够走出白宫现在都是一个问题。罗斯福一边忙于1936年末的连任选举,一面也开始指示司法部长卡明斯(Homer S. Cummings)秘密召集人手研究应对之策:即如何巧妙地扭转白宫在最高法院长期处于少数派的局面?

1936年11月,第三十八届美国总统大选结束。罗斯福以碾压性的优势再次当选,选举人票五百二十三比八,在四十八个州中赢下了四十六个州,普选票也以百分之六十点八的份额遥遥领先对手的百分之三十六点五,同时罗斯福所在的民主党在参议院拿到了绝对多数的七十四席,在众议院则是以三百三十四比八十八的席位一骑绝尘……甚至有传闻说,某些民主党管理层觉得应该在党内再分化出两派,以平衡一边倒的政治局面。

胡佛与罗斯福

对罗斯福来说,这是对最高法院下手的最佳时机:坐拥巨大的民意基础,人们还沉浸在他如日中天的大选氛围之中,而国会两院民主党优势巨大得简直像是罗斯福的“橡皮图章”……经过四个月的酝酿和反复讨论,1937年2月8日罗斯福在新闻发布会上抛出了“最高法院填塞计划”,但改革的理由却冠冕堂皇:罗斯福认为最高法院事务繁剧,大法官们却都年事已高,不能胜任如此繁重的工作,所以在九人之外,每当有大法官超过七十岁,总统有权提名一位新的大法官,最终大法官总人数不超过十五人,以此“提高”效率、“减轻”负担。

进步派vs保守派的战役

计划一出,舆论大哗。首先发难的就是新闻界,无论是原本就站在罗斯福对立面的保守派媒体,还是在竞选中支持过罗斯福的进步派媒体,都对罗斯福的填塞计划极度不满——尤其这项提案的真实目的已是司马昭之心:增员增效是假,染指高院是真。国会的反应更有趣,共和党人不仅没有群起而攻之,相反还互相告诫要低调行事,因为民主党内部早已分裂成势均力敌的两派。之前为了保密,罗斯福一直将填塞计划的讨论控制在极小范围内,国会权势人物完全被排除出决策圈,这让很多民主党大佬极为不满。《华尔街日报》估计参院的支持/反对比例是五十三比四十三;而众院中填塞计划甚至略微落后。很多中立人士认为白宫已在罗斯福之手,国会也被民主党把持,如果最高法院再因这种“卑鄙”手段而失守的话,美国将沦为独裁政权。但支持罗斯福的声浪也不少,尤其是很多指望新政可以救其于水火之中的底层百姓,他们对新政的经济学和司法逻辑所知甚少,但对最高法院频繁阻击新政无疑是不满的。

3月29日,又一件关于“最低工资法”的新政案件在最高法院裁决,万众翘首以盼沉默寡言的最高法院将如何直面白宫挑衅。早在一年前,最高法院以五比四的投票否决了纽约的最低工资法,仅仅一年过去,一向尊重先例的最高法院会如何抉择呢?结果让保守派大跌眼镜,一直更倾向于保守派的中立大法官罗伯茨调转了阵营,在“西岸酒店诉帕里什案”(West Coast Hotel v. Parrish)中裁决最低工资法合宪。

无论对罗斯福还是保守派来说,这一判决都是喜忧参半:最高法院的转向对罗斯福无疑是个好消息(对保守派来说则相反),但高院这一判决从政治层面上来说却是以退为进,罗斯福填塞计划的合法性和目的性受到了挑战。紧接着5月份,七十八岁的保守派大法官范德文特宣布退休,这更是给填塞计划雪上加霜。5月底,最高法院再接再厉,以一串五比四接连做出有利于新政的判决。此时从新政的角度来说,填塞最高法院的计划已然意义不大,但罗斯福此时却有些下不了台:如果坚持法案,未免有些欺人太甚;但撤回法案,自己之前的改革前提又是高院老龄化而非因新政受挫,现在撤回未免出尔反尔。而此时,就连本该坚定站在总统一边的副总统加纳(John Nance Garner)都对填塞计划阳奉阴违。

6月14日,在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内部投票中,委员会以十比八反对填塞计划,十个反对者中甚至七个是民主党人。而随着7月14日,罗斯福最为坚定的参院支持者,也是新一任大法官的候选人约瑟夫·罗宾逊(Joseph Robinson)因心脏病去世,填塞计划最终宣告胎死腹中。最终国会两方达成默契,参议院将法案留在议事日程上不予删除,但两方都不再进一步地辩论、表决——这样,名义上参议院并未否定罗斯福的提案,罗斯福保住了面子;反对派则获得了实质性的胜利。

但反对派真的胜利了么?对明眼人而言,罗斯福输了填塞计划的战役,但却赢了新政改革的战争,横亘在他面前的最后一座大山也被他搬去,接下来他可以腾出手来对付即将来到的1937年第二波大萧条。而国会也照常运转,与白宫保持着暧昧而合理的距离。反观“胜利”的最高法院,舆论对罗伯茨关键时刻的“反水”的看法多半是他屈从于了来自白宫的政治压力,为了政治目的的考虑,罗伯茨才修改了自己的司法意见。

最高法院自成立以来,一直试图扮演单纯的司法者形象,大法官们并不过多抛头露面,对政治事务更是三缄其口,以一副超然物外的司法哲学家面目示人。但在新政中,大法官们被迫走进了聚光灯下,接受来自白宫、国会、媒体乃至全民的审视,所以罗伯茨改变了一年多前自己在最低工资案上的态度才显得尤为让人侧目。

最高法院施行终身制,大法官由总统提名,经由参院通过,一旦就任,除非退休、死亡和严重违法行为,大法官将可以终身任职。罗斯福在第一任期中未能获得哪怕一次提名大法官的机会。然而1937年之后,短短两年时间内,先后五位大法官离职或去世,保守派“四骑士”中的三位(范德文特、萨瑟兰、巴特勒)都告别了最高法院,罗斯福才在真正意义上将进步派法官“填塞”进了最高法院。随着1941年麦克雷诺兹退休,“四骑士”正式告别司法舞台;而到1943年,罗斯福总共提名通过了八位大法官,彻底完成了最高法院的自由化进程。

进步派vs保守派的这场战役,阻击“填塞计划”只能算后者小小扳回一城,但以后见之明来看,罗斯福获得了几乎所有他想要的结果,唯一的损失是在名誉上的:毕竟他在国会吞下了苦果,在媒体那里收获了铺天盖地的批评之声,而他挂羊头、卖狗肉的司法改革理由不但没能成为华盛顿权术的遮羞布,相反成了连费城出租车司机都能识破的小把戏。

“拿到五票!”

二战后最高法院的自由派大法官小威廉·布伦南(William Joseph Brennan, Jr.)有次私下问法官助理:“联邦最高法院里,什么法最重要?”助理想了一堆重要的司法原则,都被布伦南一一否认。最后大法官揭晓谜底:“五票!五票法则!只要拿到五票,你就能在最高法院这个地方为所欲为!”

“拿到五票”说来容易,但对1936年的罗斯福来说,偏偏就是拿不到罗伯茨大法官的这第五票。直到罗斯福祭出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杀招之后,罗伯茨才决定在关键时刻转投改革派阵营,从客观上也挽救了最高法院九人的权威不受政治压力的侵蚀,在美国史上被称为“及时改变立场,最终拯救九人”(Switch in time and Save the Nine)。但自1937年以来,对罗伯茨法官真正转变立场的原因一直众说纷纭。

有的人认为,罗伯茨感受到了“填塞计划”的威胁,从而在关键时刻改变了判决。而另一些人则认为1936年罗斯福以压倒性的优势所取得的胜利,给罗伯茨造成了强大的心理影响,虽然大法官们一直要超脱于政治,但当民意如此汹涌之时,大法官也很难自外于现实。而1936年底,美国各地也爆发了大规模的罢工和示威游行,罗伯茨也很难忽视经济环境的步步紧逼。甚至还有学者认为罗伯茨是想竞选下一任美国总统,“变节”是为自己积攒政治资本。

罗伯茨

但另一些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虽然1937年3月罗伯茨最终倒向了改革派,但大法官们一般都是提前数月就审理案件,并举行关门会议商讨案情、撰写判决意见,所以3月的“最低工资案”早在2月罗斯福宣布“填塞计划”之前,大法官们基本就已完成判决意见,所以罗伯茨早在罗斯福发出威胁之前,就已经决定支持新政。更有法律学者抽丝剥茧,试图从罗伯茨之前的判决中寻找蛛丝马迹:他们认为罗伯茨在反新政的判决中,一般都会倾向于“窄化”判决,即就事论事,将判决意见缩小在很严苛的前提条件之下,这样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不抵触新政法案。而他的其他一些司法观点,其实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转变过程——对一名尊重先例的大法官而言,按部就班地调整自己的司法观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但有一点毋庸置疑,无论哪方都不欢迎罗伯茨的立场转变。进步派认为罗伯茨的投靠意味着最高法院开始沾染政治,对(至少看上去)“冰清玉洁”的最高法院来说,这意味着法律精神的堕落。而保守派更是认为罗伯茨的“变节”是没有骨气的表现,同时也是罗斯福权势熏天,要让美国滑向独裁统治的危险信号。

关于新政时期最高法院的研究

关于新政时期最高法院的研究专著就算称不上汗牛充栋,也是蔚为可观。仅以2000年后论,相关著作就多达两位数, 2000年爱德华·怀特(G. Edward White)的《宪法与新政》(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New Deal)关注新政在宪法革命中起到了多大作用;2010年前后更是诞生了两本重要著作,分别是诺亚·菲尔德曼(Noah Feldman)的《天蝎:罗斯福高院大法官的斗争与凯旋》(Scorpions: The Battles and Triumphs of FDR's Great Supreme Court Justices)和詹姆斯·西蒙(James F. Simon)所撰写的《罗斯福与首席大法官休斯:总统、最高法院与新政的史诗之战》(FDR and Chief Justice Hughes)。

如果说以上三本,还是以1933年至1944年罗斯福执政的时间轴来全面解析新政语境下的最高法院的话,那么专门研讨“填塞计划”的书则更是目不暇接:2000年较为激进的左翼学者詹姆斯·伯恩斯(James MacGregor Burns)撰写的《填塞高院:司法权的崛起和最高法院危机的来临》(Packing the Court: The Rise of Judicial Power and the Coming Crisis of the Supreme Court)对高院核心的司法审查权提出了质疑;2002年保守派学者麦肯娜·玛丽安(McKenna Marian)参考了当时司法部长卡明斯日记所著的《罗斯福与他的宪政之战:1937年最高法院填塞计划》(Franklin Roosevelt and the Great Constitutional War: The Court-Packing Crisis of 1937)全面批评了罗斯福在填塞计划期间的所作所为;2008年巴特·所罗门(Burt Solomon)所著《罗斯福v.宪法:填塞计划之战与民主的胜利》(FDR v. The Constitution: The Court-Packing Fight and the Triumph of Democracy),2014年凯米特·霍尔(Kermit L. Hall)主编的《最不危险的分支:分权与填塞计划》(The Least Dangerous Branch: Separation of Powers and Court-Packing)以及Sebastian Edwards于2018年出版的研究新政黄金结算案的《美国违约:罗斯福、最高法院和黄金结算战未被言明的故事》(American Default: The Untold Story of FDR, the Supreme Court, and the Battle Over Gold)则从各个视角给出了政治、历史、个案研究式的解读。

谢索《至高权力》一书2010年甫一出版,各色书评纷纷出炉。当时保守派针对奥巴马医改法案的测试诉讼已经紧锣密鼓地展开,奥巴马的百日新政在可预见的未来将要在倾保守的最高法院舞台上遭受挑战(真正的判决在2012年6月),所以彼时多数书评人们的观点充满了“以古鉴今”的慨叹,对《至高权力》本书反而着墨不多。但有学者另辟蹊径,从另一个视角切入填塞计划。

《至高权力》出版不久,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教授巴里·卡什曼(Barry Cushmam)就针对此书发表了长达八十二页的书评。在欧美学界,如此长度的书评多半不是好评。卡什曼1998年曾出版了《新政法院再思考:宪政革命的结构》(Rethinking the New Deal Court: The Structure of a Constitutional Revolution)一书,他与之后的G. Edward White和理查德·弗里德曼(Richard Friedman)等学者秉承了一种完全不一样的新政高院论述视角。

传统的新政高院叙事认为,以罗斯福新政及填塞计划为契机,美国的宪法以及最高法院本身经历了一次脱胎换骨的转变,不仅大量以保护劳工权益、福利的立法得以通过,联邦政府在经济管制中的权限也得到了极大的增强,州际贸易条款的门槛被降低;而最高法院对的宪法阐释也从原来更为尊重文本、原意和先例的传统,转变成以“活的宪法”重新在新时代、新环境下来解释宪法的变革时代。“使人民有免于恐惧的自由”成为了并未写诸纸面的“第二权利法案”(桑斯坦语,他本人也曾担任奥巴马政府白宫信息和规制事务办公室主任[2009-2012]),而新政背景下的最高法院正是在这个节骨眼上,因填塞计划的横空出世而进行了一次积极的转向——对最高法院这样一个拥有宪法审查权,同时人员更迭速度缓慢的权力分支而言,这种转向的长远意义远远超过了罗斯福的四届任期。诸如爱德华·考文(Edward Corwin)、威廉·洛克滕堡(William E. Leuchtenburg)、布鲁斯·阿克曼(Bruce Ackerman)和凯斯·桑斯坦(Cass Sunstein)等坐镇哈佛、耶鲁、普林斯顿的主流政法学者都倾向于这种观点。

但卡什曼、怀特和弗里德曼等学者却不同意主流叙事更为政治化的看法:他们倾向于从法律内部来寻找宪政改革的根源,淡化填塞计划在美国宪政改革中的作用。在这些学者看来,美国从1910年至1930年这二十年间就已有宪法改革的萌芽,新政不过是顺势而为,真正的宪政改革要等到二战进入尾声才接近完成。他们举出大量1934年前最高法院“自由化”的例证,比如1915年最高法院就曾裁定政府不得立法禁止工人加入工会,而且在上世纪二十年代随着美国经济的发展和劳工生存境遇的恶化,包括行政分支、国会、最高法院在内的政府各机构纷纷出台、支持了很多旨在保护劳工权益、扩大联邦政府经济权力的法案,而1934年至1937年间一系列“反新政”的判决只是一股逆流而已,不过因为被放在“大萧条”宏大的叙事语境之中,反而被赋予了独特的意义。

卡什曼的书评每页都梳理引用了五到八处《至高权力》原文,整篇书评粗略估算可能有近五百条引述,卡什曼认为这些事实陈述要么含混不清,要么彼此矛盾,但最关键的是,谢索太过执着于以政治性的视角来看待填塞计划,从而忽略了是九位大法官“内在”(internalist)的司法哲学最终使得新政在最高法院中产生了完全不同的走向。卡什曼并不孤单,持类似司法“内在”视角的学者不在少数,在他们看来,填塞计划乃至新政对美国宪政改革的推动作用被夸大了。比如怀特就指出,对四名保守派大法官敌意甚重的“四骑士”一词(来源于《圣经·启示录》,代表了瘟疫、战争、饥荒和死亡)其实直到1955年弗雷特·罗德尔(Fred Rodell)的《九人》(Nine Men)一书才首次出现,之前虽然很多媒体、民众反感保守派大法官,但并未给他们贴上邪恶的标签。只是二战后,历史学家们在叙述历史时,“四骑士”被作为了阻碍时代巨轮前行的反面人物,开始被深度污名化了,反过来这也凸显了“填塞计划”对新政时期最高法院司法转向的独特意义。

波斯纳(Richard A. Posner)对“填塞计划”的看法一针见血,他认为最高法院反对的并不是新政本身,而是罗斯福的行政分支对立法权的过多干涉;而罗斯福所恐惧的,也不是被否定掉的那些新政法案一城一地、一案一法的得失(事实上,罗斯福自己也承认很多新政有不合理之处,理当进行更替),他所担心的是最高法院的司法态度对之后新政法案的冲击,以及对市场信心不利的影响。无论1937年短命的填塞计划,还是肇兴于1910年至1930年间、结束于二战后的美国宪政改革,这都不仅仅是一个司法问题——美国人擅长于将所有问题都转化为司法问题,但司法问题技术层面的背后,其核心仍旧是剪不断理还乱的美国政治。

罗斯福挑战最高法院的意义

罗斯福挑战最高法院的深远意义,不止于它推动了一系列“使人民有免于恐惧的自由”的宪政改革,同时也是一场盛大的公民教育。在填塞计划中“以退为进”的最高法院,虽然面子稍损,但之后填塞法案低迷的支持率最终折戟参议院,这反而加强了司法审查权不可动摇的权威性、在大众心中巍然不动的绝对正确性,甚至还变相让人们认识到了最高法院超然于白宫和国会山的独立性。

如此,美国总统、两院如果不是挟全体民意的话,是决然不敢再次挑战最高法院的权威地位的。也正因此,1953年沃伦法院(Warren Court)可以在美国的保守派仍旧占据多数的大环境下,仍不受顾忌地为民权运动推波助澜。这也使得最高法院在日后成为政客们否决政敌立法的快速通道,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为福山(Francis Fukuyama)所说的“否定政治”(vetocracy)提供了一个多、快、好、省的利器。奥巴马医保案就是最好的例证,如果不是首席大法官小罗伯茨(John Roberts Jr.)作出了有违其一贯立场的窄判决的话,医保早已胎死腹中;而当特朗普成功提名卡瓦诺(Brett Kavanaugh)进入高院后,反堕胎派组织又紧锣密鼓地在各地着手准备测试性案件,以求一举推翻罗伊案、凯西案以来堕胎合法化的判决先例。

最高法院在1937年神奇的让步,既不是罗斯福的胜利,也不是国会的胜利,更不是最高法院的胜利,它甚至也不是人民的胜利。在某种意义上,只有那个以三权分立为根本的名为“国家”的想象的共同体,才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责任编辑:丁雄飞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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