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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首例! 东兴一男子不服管控持刀砍人被判一年

2020-02-21 18: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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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1日,广西东兴市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采用远程庭审方式,公开审理并宣判了防城港首例涉疫犯罪案件。

被告人简春贤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判后简春贤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防城港首例涉疫犯罪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

2020年2月12日,东兴市江平镇贵明村委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实施村屯封闭管理,在村屯进出主要通道设置防疫检测点,严格限制非本村居民及车辆流入。

东兴法院采用远程庭审方式审理案件

同日23时许,被告人简春贤驾驶机动车从滨海公路江平镇路段前往贵明村,途经该村临时防疫检测点时,被正在执勤的村委主任罗某某、村医潘某某以疫情防控期间,简春贤非本村居民、无正当理由不得进村为由拦下并劝返。

简春贤不服,随即返回其车上取出一把砍刀追砍罗某某,造成罗某某衣物破损及现场物品损坏。

被告人简春贤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庭审现场

被告人简春贤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疫情防控值班人员劝阻,逞强耍横,持刀追砍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上述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

鉴于简春贤具有坦白情节,案发后获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简春贤有期徒刑一年。

来源

东兴市法院

作者:

张银凤

编辑:

李俊逸

原标题:《防城港首例! 东兴一男子不服管控持刀砍人被判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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