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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伦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7号令

2020-02-22 17:1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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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旗直及驻库中区市直单位:

为贯彻落实《通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强化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卡口人员信息登记核查管控工作的通知》《通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在科学防控疫情同时抓紧解决群众“卖粮难”问题支持企业依规上门收购引导鼓励群众主动售粮以利于备春耕生产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一断三不断”“三不一优先”要求,保障全旗境内农产品及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畅通,下达如下命令:

一、拓宽“绿色通道”,取消农产品及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疫情防控物资、煤炭、燃油、液化气、粮食、食用油、肉类、禽类、食盐、糖、水产品、水果、饮用水、蔬菜、蛋类、奶类、牲畜饲草料、帐篷、物流快递、仔畜雏禽、春耕备耕生产物资、复工复产企业外销(购)物资车辆以及粮食购销、粮食脱粒机械等农产品、生产生活物资等民生物资运输车辆及人员通行畅通。

二、各苏木乡镇对辖区内道路畅通负总责,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断道路,妨碍农产品、生产资料和生活物资等民生物资的流通。全旗所有疫情防控卡点对车辆和人员除进行体温测量登记、车辆消杀等必要的疫情防控程序外,不得阻拦其正常通行。

三、旗指挥部、旗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组要对不落实本通告要求、非法阻碍通行,造成通行不畅,影响农产品、生产资料和生活物资运输的,给予全旗通报,并根据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原标题:《库伦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7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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