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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三明宁化一男子超速还在朋友圈炫耀,抓!

漳州高速交警微发布
2020-02-21 19: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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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化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收到市民举报:微信朋友圈视频中,一男子单手握着方向盘,仪表盘显示车速将近90公里/小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

宁化城区各路口均悬挂限速40km/h标志

超速行驶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诱因之一,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针对市民举报“飙车”问题,宁化公安交警大队迅速出击,经研判分析,快速排查出涉事车辆,将交通违法嫌疑人马某(宁化县安乐乡人)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马某的超速达100%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予15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

经查,2月8日下午18时,马某下班回家,驾驶小型汽车从龙门新村途径美食城红绿灯时,看到路况良好,几乎没有车辆,就萌生了“飙车”的念头,于是将速度加到90公里/每小时,一边飙车一边拍视频发到微信朋友圈。被交警查获后,马某悔恨万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绝不再犯。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们,道路不是追逐竞技的赛场,超速行为背后隐藏着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对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负责,遵守交规,平安出行,千万别为了一时爽,造成追悔莫及的场面。同时,对街上“飙车”行为,欢迎广大市民向公安机关踊跃举报。

对于“炸街车”、“飙车党”,

宁化公安交警大队坚决做到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及时消除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暂扣飙车车辆

▽▽▽

最后交警提醒

遵守交通规则和法律

不为一时快感或便利

而违法

随着科技的发展

这些终将逃不过路网监控和交警法眼

最重要的是:对生命负责

平安行车

交警同行

来源:宁化交警微发布

原标题:《典型案例|三明宁化一男子超速还在朋友圈炫耀,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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