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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潮南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黑犯罪案件 12名被告人获刑

汕头法院
2020-03-07 11: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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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源于潮南法院 ,作者潮南法院

潮南法院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于2003年9月正式挂牌成立,现位于汕头市潮南区衡山路胪岗泗黄路段。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对潮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月6日,潮南法院依法对廖绪宏等12名涉黑犯罪被告人宣告一审判决,主犯廖绪宏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得假释。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十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潮南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左右开始,被告人廖绪宏与其胞弟被告人廖某岑合伙于每年腊月三十至次年正月初四期间,在潮南区司马浦镇司下社区大埕开设赌摊,被告人廖绪宏还于2004年左右开始,要求准备在该处开设赌摊的人员,需得到其同意才能开设,并吸纳其他人员在其开设的赌摊参股。2000年左右开始,被告人廖绪宏与其妻子即被告人李某华共同在司下社区进行高利放贷,牟取暴利。2014年4月17日,被告人廖绪宏与他人合伙成立汕头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后被告人廖绪宏以该车行为依托,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笼络、吸呐亲友或有前科劣迹人员,逐步形成了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以廖绪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对司下社区及周边社区多名村民随意殴打、追讨债务,逐步扩大了该犯罪组织的社会影响。自2014以来,以廖绪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先后实施寻衅滋事11宗、开设赌场3宗、非法侵入住宅1宗、故意伤害1宗,还实施违法行为5宗,在司下社区及周边乡村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称霸一方,给司下社区及周边群众的安全感造成极大损害,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应依法予以严惩。

潮南法院根据以上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ND

来源: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汕头潮南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黑犯罪案件 12名被告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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