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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法院:院长带头示范 全面开启“互联网庭审”模式

2020-03-09 21:5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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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雁冰院长正在开庭-

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诉讼权利,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做到防疫与审判“两手抓”“两不误”,朝阳县法院积极响应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院领导互联网庭审示范周”活动的号召,党组书记、院长李雁冰带头开启“互联网庭审”模式。

3月5日下午,朝阳县法院通过辽宁智慧法院互联网庭审云平台开庭审理一起玩忽职守案,该案由朝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雁冰担任审判长,刑事审判庭庭长吉首军担任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刘颖组成合议庭。

为了确保“互联网庭审”的顺利进行,在进行“互联网庭审”前,案件承办法官以及朝阳县法院技术人员通过与诉讼参与人进行电话、微信沟通,详细讲解了“互联网庭审”事宜,做好调试工作。庭审中,法官、书记员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均佩戴口罩,通过“互联网庭审云平台”与被告人、辩护人、公诉人实现“隔空对话”,整个互联网庭审过程运行顺利,画面、音质清晰,各环节规范有序、效果良好。

朝阳县法院启动“院领导互联网庭审示范周”活动以来,紧密依托辽宁智慧法院互联网庭审云平台,院领导率先垂范。3月3日14时,本院执行局长李敢峰通过智慧法庭系统与远在杭州市的一名被执行人进行了视频连线,这是朝阳县法院首次启用互联网络庭审系统办理执行案件,通过30分钟的“互联网”庭审,陶某某表示会在3月6日前将案件款汇入本院执行款专户。3月4日下午,赵自立副院长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通过“互联网庭审”模式,在“零接触”的情况下,高效、高质量的完成案件审理。3月5日上午,梁玉军副院长在线对一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进行在线询问和法律释明工作。3月6日上午,朱智杰副院长通过“互联网庭审”开庭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庭审各环节规范、有序。

在“院领导互联网庭审示范周”活动中,朝阳县法院院领导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位法官积极响应,活动周中,朝阳县法院共通过“辽宁智慧法院互联网庭审云平台”审理、执行、问询案件11件。下一步朝阳县法院将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动“互联网庭审”常态化,进一步提高朝阳县法院审判执行质效。

原标题:《朝阳县法院:院长带头示范 全面开启“互联网庭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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